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注意

現在很多人來進行買房都會看向了購買房產的使用權以及70年的產權。放在以前很多人都是覺得只要是拿到了房產證之後便覺得自己的房產便是屬於自己的了。不過在往後的時限裡面就不一樣了,必須擁有與這不動產權證書才算是擁有著房產所有權。這個證件也是可以證明你的所有權。不過在拿到這個不動產權證書後房子就屬於自己的了嗎?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注意

1、保存好所有的購房合同以及購房票據,千萬別弄丟了。可能有些人覺得房產證重要性是所有證件裡面是最高的,不過這可能並不太“確實”的,因為我們還需要保存好購房的合同以及一些收據,特別是一些我們所收藏起來的手續是擁有著取代房產證證明我們的房產的所有權的人,特別是我們領取的契稅發票更是如此,他可以說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房產證”。而如果說這類收據丟失了,你在往後的一些業務的辦理上也會出現一定的額麻煩,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房產的真正歸屬權。

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注意

2、檢查核實不動產證上的基本信息。核對,不動產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信息是否正確,有時候一字之差,或者一個號碼之差,就有可能錄成別人的信息。其次核對,房屋坐落的位置(登記地址),房屋樓棟號、單元號、門牌號、房屋面積等房產基本信息,是否與實際有出入,如果有錯誤,將影響後面再次轉賣交易,甚至無法正常買賣。我們知道,是人工都可能搞錯,大量數據錄入,難免會有疏漏失誤,所以,這一步需要靠我們自己仔細核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注意

3、及時進行抵押登記。我們大多數買房者,都需要貸款按揭,我們申請的貸款資金都來源於銀行,銀行為確保購房者出現斷供等違約情況時的銀行系統安全,會要求房屋抵押給它。因此,我們在拿到房產證後,應第一時間做抵押登記。一般需要抵押登記申請,需提供抵押申請書、抵押人身份證明、抵押合同、證明抵押房產價值材料以及登記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

房產證拿到手後,3件事要儘早辦理,不然房子不一定是你的!注意

買房真的不容易,耗心,耗時,耗力,很多買過房子的人都表示,真的在短期內不想在跑一次房產局確實太累人了,因此與其事後補救不如當下預防好、總的來說,隨著住房信息系統逐步完善,一些資料是可以補辦完成的,但是有的手續是無法補辦原件的,比如契稅發票。為此,再次提醒各位,拿到房產證後,須做好3件事,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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