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父子2人河邊捕蛇,返回途中被抓正著,法院:管制一年!

3月30日,江西宜春銅鼓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案件進行集中宣判,涉案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管制一年的刑罰,並收繳生態修復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11日晚,被告人朱某軍邀其父親朱某平攜帶頭燈、細網袋等工具,來到港口鄉英朝村漿坑組“苦竹堝”的小河邊,用頭燈照射及現場找到的樹叉製成的叉形工具,捕抓到2條“棋盤蛇”並裝進細網袋裡,返回途中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鑑定,涉案的2條蛇為尖吻蝮蛇,系“三有”保護動物,屬江西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被告人朱某軍、朱某平的行為構成了非法狩獵罪,鑑於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生態修復金等情節,法院依法判處二被告人管制一年。

深夜父子2人河邊捕蛇,返回途中被抓正著,法院:管制一年!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9月初,被告人賴某生在港口鄉水坪村黃沙組其自家菜地裡,用捕獵夾非法獵捕豬獾1只,之後被其食用。同年9月下旬,賴某生又來到“塘背洞”山場安放兩個帶報警器的捕獵夾,準備繼續捕獵野生動物,後經群眾舉報被查獲未果。

經鑑定,涉案的1只豬獾(當地俗稱“獾豬”或“捏秋狸”),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動物。被告人賴某生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鑑於其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生態修復金等情節,法院依法判處其管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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