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解紛┃在線調解添助力,多元解紛亮新招


律師參與法院調解工作既是積極落實最高院“兩個一站式”意見,提升多元解紛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民、低成本司法服務的重要舉措。同時律師調解也能夠極大緩解法院幹警的工作壓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有效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審判質效。

如今,“在線調解”已經成為了法院化解矛盾糾紛的常態,有了互聯網這個新途徑,這次“法院+律師”又會擦除怎麼的火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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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還款 朋友反目

原告鄧某某與被告黃某某本是十分要好的朋友關係,2019年初雙方經過深思熟慮後,打算共同經營一店鋪,並約定了各自的出資款。店鋪開張後,被告黃某某承諾於2019年5月前將出資款補齊。因被告未能按約定履行承諾,原告鄧某某先行幫其墊付了該筆出資款。

之後原、被告協商將該筆出資款轉為借款,被告出具借條予以確認,並約定了還款期限,且被告將店鋪的經營權和使用權全數轉讓給原告。在還款日期到期後,黃某某仍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至此,朋友二人反目成仇,原告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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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番波折 調解受阻

收到訴狀後,考慮到原、被告系朋友關係,法官建議原告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原告予以採納。

其後,案件承辦人多次電話聯繫被告黃某某,均無人接聽。3月16日,黃某某回覆法官其最近身體不適,在家中休養,無法到法院參加訴訟活動。

考慮到當事人身體狀況以及當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情況,為在保障當事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同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經徵求雙方當事人同意,三元法院將案件推送至最高院在線調解平臺,把該案指派給法院特邀調解員廖律師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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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律師 在線解紛

在瞭解案情後,3月20日,廖律師組織雙方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進行調解,針對本案爭議焦點,廖律師從情理法多方面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分析利弊得失。經過律師的協調努力,雙方線上達成了協議:

被告黃某某應於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鄧某某借款本金1萬元,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餘借款本金2萬元及利息;如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可就被告未履行部分本息申請全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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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解全程零接觸,雙方達成協議後,律師直接在平臺上生成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線上簽字確認,並向法院申請出具調解書,三元法院於當日出具調解書予以確認。調解員和當事人真正實現了足不出戶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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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法院於2019年6月建立“委託律師專業化調解”制度,引進市區6家律師事務所,80餘名執業律師參與其中,將值班律師全數納入最高院在線調解平臺調解員隊伍,將三明市律師調解委員會納入平臺調解組織隊伍,打造“在線調解+律師調解”雙線調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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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以來,三元法院委託律師專業化調解工作升級服務,積極開展網絡調解工作,組織青年律師參加在線調解操作培訓,通過青年律師帶動其他律師積極開展網絡調解工作,打通訴前調解-立案-立案調解關口,足不出戶開展網絡調解工作。防疫期間,律師通過在線調解平臺已調解案件10件,成功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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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紛小貼士


當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上提出調解申請,法院將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推送給適合調解該案件的調解員,引導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該平臺能夠集合法院的審判調解資源和全社會的糾紛化解資源,打通線下線上多種渠道,靈活開展調解工作;同時可實現在線製作調解協議和在線司法確認,提高調解效率,對調解不成功的案件,法官將引導當事人在線申請立案。


點擊下方圖片,進入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小程序,瞭解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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