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召回汽车超600万辆 气囊等缺陷为主

3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019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2019年共实施汽车召回223次,涉及车辆652.97万辆,气囊/安全带、发动机仍为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市场监管总局将优化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和汽车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资源,加大缺陷线索采集分析力度,提高缺陷调查有效性。

据了解,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汽车总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汽车类投诉(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25.1%,主要涉及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质量和安全问题占汽车投诉总量的25.63%。国家缺陷信息采集平台全年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14971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30.42%)、传动系(占19.02%)、电气设备(占16.91%)、车身(占13.56%)等。

记者从《通告》中注意到,2004年-2019年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992次,涉及缺陷车辆7578.01万辆,生产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费用总计约580亿元。

从召回性质看,2019年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而实施的召回次数占比较上年提高4.69%,涉及缺陷车辆数量占比提高12.63%。

从涉及总成看,气囊/安全带、发动机仍为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因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召回46次,涉及车辆215.18万辆;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47次,涉及车辆198.02万辆;因悬架系统缺陷召回7次,涉及车辆72.19万辆;因电器设备相关缺陷召回35次,涉及车辆65.50万辆。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66次,召回汽车415.82万辆;设计原因召回51次,召回车辆237.06万辆;标识原因召回6次,召回汽车941辆。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3次,涉及缺陷车辆1.96万辆,同比分别增加156%和822%。标准符合性问题引发的召回虽有所增长,但不合理危险问题引发的召回仍占召回总量的99%以上。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将会同生态环境部,加紧出台《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完善汽车和消费品专家库,筹建国家产品安全与召回技术委员会,加强重大案件技术评估。优化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和汽车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资源,加大缺陷线索采集分析力度,提高缺陷调查有效性。针对智能家电、智能汽车、数字产品、网络销售等新技术新业态,开展缺陷模式及缺陷判定方法、安全测试风险评估技术及标准研究。结合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探索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建立产品安全自我评估与事故报告制度。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建设,加强政策指导和咨询培训,针对缺陷模式与缺陷预防机理、同一零部件导致多起召回等问题,提出产品标准升级改进建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