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投资”)于2020年4月1日告知公司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紫光集团情况简介

2、健坤投资情况简介

(二)减持股份情况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集团和健坤投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7,599,4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311%。

截至2020年4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股份194,1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7,405,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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