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向社区集体辞职,就这样公布一下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完事了没有明细,合法吗?

屋檐82880394


有这样的一些业主,这个小区也就完蛋了,所以,现在买房自然环境不重要了,业主环境最重要,要是我立马卖房走人,这样的人文环境能住人?


蓝夕阳836


业主委员会为什么集体辞职,为什么要向社区辞职呢?业主委员会是由本小区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对全体业主负责,如果要辞职也是应该向业主大会辞职,业主大会可以再决定重新选举。社区应该是业主大会的监督管理部门,协助业主大会进行开展工作,而不能完全取代业主大会职能。所以,业委会辞职程序不合法,也不符合行业规章制度,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利。



就算社区无奈不得不接手业主大会的职责,也应该及时通知全体业主,并及时组织全体业主行使权利,重新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社区可以协助新的业主委员会开展后续工作,保证全体业主正常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尤其是以前业委会工作内容是否透明、合法,均属于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社区的直接介入很容易引发全体业主的集体不信任,挫败了社区的威信力,不利于以后监督管理。



就像各种收费明细账目,以前业委会在没有完全清算申报登记向全体业主公开时,不能够集体辞职,没有把全部业主利益(各种费用)分配清晰,集体辞职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甚至构成犯罪。因为业委会不明不白集体离开工作岗位,是否涉嫌集体贪腐行为,值得全体业主深思。我们建议全体业主集体要求社区公开他们之间的工作交接,公开税费账目,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账目,根据审计报告决定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确实困难重重,业主的素质、素养能力参差不齐,很难组织起来行使各自职权。尤其是业委会的成立,业主大会的召集等等都难以推进,自上而下不按照法律规则做事就更难开展实施。所以,建议社区和街道等监督管理部门配备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用专业法律知识来治理社区和物业工作将会更加高效。



综上,你说的业委会集体辞职,把全部工作交给社区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业主自治的约定。社区将全体业主最大的利益(各种费用)简单粗暴的呈现给业主,作为每一位业主都可以大声喊“不”。建议全体业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决定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每日法律咨询


肯定不合法不合规,但是,是否进行财务审计,现实中都是由小区三个规约来确定,虽不合法,但这是普遍操作方式!

本案确实爆露了普通大众(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也包含基层对法规的不熟习,所以整个问题显得条理混乱;个人简单疏理并说明,欢迎大家探讨!

首先:主体错误,社区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接受业委会的辞职!

业委会产生是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经双过半选举产生,经街道(部分地方须物管科)备案后有效的自治组织。

社区对业委会有监管权,业委会对社区有配合义务;所以,业委会辞职的对像应该是业主大会,但须对共有资料资产清算并交社区代管!下届业委会产生后,社区交还资料及资产!

其次:从业委会公示帐目来看,确实有不够清楚地方

从所附图片帐目中可见,小区业主共有收益还是不错,但两张图无法完全理解,只能对看懂部分简单说说看法。

1,上届结存还不错,本届花钱还可以😄;很简单可以看出,业委会值班补贴十分丰厚达到十万五千多,按最高配11人,每人每月也近千元;但如果是规约通过的,就完全合法!只是,11人值班的话,己经可以不要物业公司,完全够自治的物业编制了!

2,办公室其它费用也很充足,年达八万多,一个物业公司应该也就这么多了!

3,致于维修路面、监控等费用按理应该有物业公司或者说维修基金支付,具体情况不明,不作评!

最后:基层自治组织和所有业主都应该更加理解关心法律法规,更关心自己的权力义务!

业主大会是小区权力机构,业委会是权力执行机构,属于自治组织!既然是自治组织,那么,组织内所有成员应该积极参与,更应该大家监管。如果组织内成员漠不关心,后果堪忧可以想到!也就更没有说三道四基础,因为你根本不了解!

总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织应该更专业、更专注、更专职化发展,所有业主应该更加关注、关心、参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建设,更完善的制度和更彻底的执行,才能真正保障人民(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让社会(小区)更加和谐美好!


恋茶君茗韵添香


业委会成员向社区集体辞职,这个问题问得挺离奇的。

难道业主再找业委会反映问题,这可是天天都可能发生的,他们会对辞职保密?

根据头条很多幼儿园大班水平的提问问题,这件事情最大的可能是,业委会在小区贴出一纸辞职告示,同时公布项目,然后去向社区交代。

鉴于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拥有法定的对小区业主大会、物业和业委会事务有指导和监督之责,这样做并无不妥。

至于业委会只公布了公共财产总的收支账目,这还不够,确实需要公布明细账户。

但是鉴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粗疏,业委会没有专职财务人员,对账目的专业性不宜要求过高。

且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对业委会进行离任审计的说法,不能脱离法律法规提出过分的要求。

辞职后也要对在任期间的行为负责,包括负法律责任。

业委会成员有义务满足业主的合法要求,公布明细账。业主如果怀疑其真实性,可以要求审计。

如果业主觉得业委会的问题严重,可以向街道办举报,要求进行调查,甚至直接报警。


醉太平II


没有明细,公共收益58万余元,结余5000多,集体辞职,就给业主一张这样公共收益开支账目。



屋檐82880394


业委会辞职应该是向小区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重新选举,帐册不清可审计。


成都熊猫说法


不合法?不合哪条法律?谁知道!合法?谁也不愿意说,因为现实太残酷。就这么着就走了,小区糟蹋够了,说走就走了?

哈哈,还真是,毫无办法。因为法律完全没有规定!

因为业委会本身就不是经济组织!

因为业委会的全部经营行为,全部经济行为,都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业主们都曾经认可!

因为起诉非常难!

可以从侵犯财产权角度考虑!

业主们,自己的锅还得自己背!

看我的内容吧,会有答案!


宋东说法


从道理上讲,业委会账目应该做到透明,但目前处于法律空白,也就无从说起是否违法。下一届业委会接手后,可以对之前账目明细进行公示。


坚强的泡沫8888


问题出现了,怎么解决?

问题的分析,需要专业的人员。总结问题的分析结果,需要组织。解决问题的方案,更需要有专业的组织人员。可以小区只有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谁来参与监督。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以成立监督委员会。但是。监督需要专业人员,需要监督技巧和监督、方式、经验。这样都从哪里来。

专业来自经验交流和反思。

唯有培训、交流、座谈、协作,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没有,只能是业主集体损失,小区混乱,荒废。

没有一项成功,是可以轻松获取,从天而降。

没有一样的静好,有的,只是没有看到的他人辛勤努力。





刘律师o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产生,或者是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有业主大会的按照议事规则确认。没有业主大会的,向全体业主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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