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放水”生意,捲走熟人1800餘萬

在服裝店,李芹精心營造自己“富家女”的形象

  月薪僅有三四千元,日常卻豪車代步,出手闊綽,服裝店打工妹自稱家中做“放水”(高利貸)生意,資產雄厚,出來打工只為體驗生活,引得周邊人心生豔羨,拿出錢來希望能一起投資獲利。殊不知,這一切皆是精心設計下的騙局。近日,經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李芹因犯集資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店員指導老闆賺錢

  兩年前,大學剛畢業的李芹在張家港市某鄉鎮上的一家服裝店打工。雖說只是銷售員,每個月的收入僅有三四千元,卻絲毫不影響她平日裡吃穿用度的上檔次,出行有豪車代步,朋友圈還經常曬出在酒吧、美容院等各種高檔場所奢侈消費的美圖。在大家眼中,她就是個“家裡有礦”的富家女,出來打工純屬體驗生活。在同事間的調侃下,李芹也大方承認,稱家中父母經營著一家擔保公司,她自己也經常和朋友做些“放水”生意,因此手頭很活絡。

  店裡不忙時,李芹經常和服裝店老闆娘美芳聊天,不經意間流露出一些關於自己做“放水”生意的生財之道,比如把錢放給那些急需用錢的學生,短期內就可以獲得高額利息等。看著李芹每天的奢靡生活,聽著這極具誘惑的“生意經”,時間一長,美芳也忍不住動了心。不過一開始,美芳有些半信半疑,思量一段時間後,她拿出幾千元想先試試。對此,李芹承諾說五天就可以拿到10%的利息,而且絕對安全,即使放出去的錢萬一收不回來,她作為中間人也能保證歸還本金。

  五天一過,李芹果然如約連本帶利將錢全部付給了美芳。美芳又先後幾次拿出錢給李芹去“放水”,每次都能如期收穫。很快,她就徹底信服了李芹,這樣的賺錢速度可比辛苦經營服裝店來得省事和快捷。漸漸地,美芳託李芹“放水”頻率越來越高,而且每一次投入的金額也越來越大。

  “放水”生意日益興隆

  “好事”很快傳到了隔壁服裝店老闆娘小敏的耳朵裡,她頻繁來美芳店裡串門,看著小敏一臉豔羨嚮往的神情,李芹就說起自己手頭正好有一樁15萬元的大單,一天利息1萬元。

  雖然小敏也想賺這種快錢,但她生性膽小,又一時拿不出那麼多本錢。就在她百般惋惜時,美芳提出自己可以出5萬元和她拼單。在李芹的一再保證,以及作為“過來人”的美芳大力印證之下,小敏最終下定決心投10萬元。

  經過一天的忐忑等待,李芹果真信守承諾,於第二日晚上連本帶利付給了小敏10.8萬元。也就是說,短短一天時間,小敏就憑藉這10萬元本金賺到了8000元的利息。至此,小敏也和美芳一樣,對李芹的“路子”心服口服,不久又在李芹的遊說下投了一筆更大的單。

  與此同時,李芹的“放水”生意通過熟人之間的口耳相傳也越做越大了,許多人都來找她。對此情形,“熱心”的李芹一概來者不拒。2018年剛入夏時,一個自稱阿凡的男子經朋友介紹聯繫上李芹。在電話中,阿凡寒暄幾句就直奔主題說自己手頭有閒錢,想通過她“放水”賺利息。雖然中間人並不太熟悉,李芹仍是稍作推辭便答應了,阿凡當天就給她轉賬了5萬元。兩天後,阿凡收到李芹支付的5.5萬元本息,他一下子被這高效便捷的投資給折服了,激動之餘更是不捨放手,之後陸續給李芹投錢。

  一切皆為虛構

  但是漸漸地,李芹歸還本息的速度越來越慢,有時到期後要麼只先付一點利息,要麼說因為有更大的單子,又把本息繼續投了進去。大家想著她信譽好,反正能再多賺點錢也就沒多深究。

  直到有一天,大家突然發現聯繫不上李芹了。突然警醒下,想方設法找到李芹家中,發現這戶家庭並不是他們想象中那般富裕,李芹父母都是在親戚所辦工廠打工的工薪族。眾人隨即報警。

  警方偵查發現,李芹以做“放水”生意、投入資金短期內獲得高額利息為由,短短兩年內共計騙取人民幣1800餘萬元,其中僅美芳一人就被騙了近1000萬元。

  很快,逃往外地的李芹被抓獲歸案,她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李芹大學畢業前因為談戀愛時不慎懷孕,擔心被家人知道後責罵,就先後找了五六家網貸公司籌錢去做人流,結果直到大學畢業都還沒有還清這些網貸的本息。上班後每月三四千塊的收入根本無力繼續償付網貸,於是動了騙錢的念頭。她杜撰了自己富家女的身份,用軟件製作了自己高消費的圖片發朋友圈,營造自己“有錢”的形象。而事實上,她根本就沒有“放水”的人脈和途徑,一切純屬虛構。

  催債重壓下一走了之

  “我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相信,那陣子總是缺錢週轉,就一直騙了下去。”被抓後的李芹說。

  一開始幾次支付給美芳所謂的“放水”本息,都是李芹通過透支信用卡套現的錢,目的就是為了取得美芳的信任,方便下一步繼續騙她拿錢出來。但騙到錢之後,李芹只是用作還網貸和自用揮霍,根本沒有產生收益和利潤。隨著“放水”頻率的增加和金額的增多,她的資金週轉不開,套路難以為繼,就開始有意拉攏更多的人到自己這裡來投錢,這讓她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當用同樣的方法拆東牆補西牆過了一段時間後,李芹再也無法償付那麼多本金和利息,面對自己越挖越深的坑,在頻頻催債的重壓下,她關了手機一走了之。

  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以李芹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送張家港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但經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認為,李芹的詐騙行為並不是針對某個特定的人,而是以高回報、高利率為誘餌,較大規模地以公開方式向不特定社會公眾人員吸收資金,其行為特徵更符合集資詐騙罪,後以李芹涉嫌集資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暴利的驅動容易使人失去清醒與理智,在遇到不切實際的高收益時一定要有判斷力和鑑別力,審慎作出選擇,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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