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對醉酒乘客是強姦未遂還是強制猥褻?

滴滴快車司機何某,男,1989年1月2日出生,出生地吉林省四平市,因涉嫌犯強姦罪於2019年6月12日被羈押,因涉嫌犯強制猥褻罪於2019年7月17日被逮捕。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犯強制猥褻罪一案,於2019年12月6日作出(2019)京0108刑初2142號刑事判決,判決:被告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原審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何某趁乘客醉酒之機違背婦女意志,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懲處。裁定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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