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4月1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沟中队民警在辖区县道平龙线对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21时47分许,驾驶人彭某某,驾驶浙D83***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22时32分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晋D31***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mg/100ml。
22时38分许,驾驶人宋某某,驾驶晋D2H***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
民警依法分别给予彭某某、杨某某、宋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武爱红 秦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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