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张某平,湖南汝城籍人,爱喝酒,当地有名的“酒鬼”,他不修边幅,喜欢留一头长发、脖子上还经常会戴一根粗粗的金项链(知情者都知道是假的),颇有一种飘洒不羁、独领风骚的江湖之气。

近日,“酒鬼”张某平不知为何又发起了酒颠,酒醉之后跑到别人店里将人打伤......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5月28日,张某平在丰州圩喝了些水酒后,带着几分醉意来到“小山商行”,突然无故拿起店里一张四方凳朝来店里购物的彭某夫妇两人打去,造成彭某后脑部位受伤,在场群众及时制止并报警。

丰州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后,将张某平控制。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张某平因寻衅滋事被崇义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法治社会,任“酒鬼”再洒脱不羁,也须遵纪守法,否则必羁!

民警提示: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2、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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