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婚前財產 讓對方“淨身出戶”

不幸的婚姻,往往伴隨著金錢的糾紛,還記得前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寶強、馬蓉離婚事件,在這段婚姻關係中,家庭的絕大多數資產都是王寶強賺取的,而馬蓉作為家庭主婦,不僅沒有好好地相夫教子,反而婚內出軌了經紀人宋喆。但是根據現行的婚姻法,馬蓉作為過錯方,仍然會分得近一半的家庭共同資產。對“寶寶”來說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那麼有沒有什麼方式,能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呢?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就是夫妻雙方簽署《婚前協議》。

傷感情的“婚前協議”

雙方可以在婚前約定了婚前財產的歸屬,比如婚前房產的歸屬或者婚後房產由父母出資的份額等等,並且還約定婚後出軌方要淨身出戶。

這樣的婚前協議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

1. 簽訂時需要雙方同意並簽字,試問在兩個人籌備結婚的時候,某一方提出了簽訂婚前協議,明顯是已經考慮到離婚了,這樣的協議很傷害對方的感情。

2. 某些婚前財產,比如股權、房產等婚後增值部分仍然歸雙方共同所有。

3. 約定了婚後出軌對方淨身出戶的問題,在實際中出現過多次判決結果不一的情況,尤其是在出軌證據不夠充分的情況下,基本上婚前協議就是無效了。

這時候就可以祭出我們的殺手鐧了,那就是家族信託。

財產的守護神-家族信託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根據《信託法》的規定,信託財產具有隔離性,不當作共同財產或者債務清償使用。

那麼設置婚前婚託,就成了高淨值人群的首選,不需要經過未婚對象的同意,避免因財產問題而傷害感情,又能完美地保護財產。

有媒體報道,劉強東在婚前也把股權放進了信託裡,如果他與奶茶妹妹離婚,奶茶妹妹也是分不到京東的股份的。此外也有媒體報道,馬雲、孫宏斌、雷軍等知名企業家也都有財產在信託裡。

財產保護組合拳

最好的保護方法就是自己名下沒有財產,對於自己有生意的人群來說,可以用公司來控制所有的資產,然後在開曼群島設立離岸公司,100%控股自己國內的公司,然後將公司的股份裝入信託之中。

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让对方“净身出户”

設立開曼群島的公司,是因為開曼群島的公司股東信息是完全保密的,不向任何人公開,所以我們就通過了匿名公司控制了國內的公司,這就已經形成了第一道保護傘,離婚時如何對方不能證明海外的匿名公司屬於自己,那麼就無法作為財產分配。信託構成了第二道保護傘,即使對方證明了海外公司歸屬,那麼有信託的保護,財產還是無法分割。

這樣就把主動權牢牢地握在了財產所有人的手中。——郭濱

本文源自李先生有夢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