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村委、為非作惡、敲詐勒索……南寧陳東村15名“村霸”被提起公訴

把持村委、低價承租集體土地、操縱破壞基層選舉……南寧市西鄉塘區陳東村以宋某恩為首的15名“村霸”去年被“一鍋端”。近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故意傷害罪等5項罪名,對陳東村系列案涉惡案件中宋某恩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把持村委、为非作恶、敲诈勒索……南宁陈东村15名“村霸”被提起公诉

公訴機關經審查查明,自2005年以來,宋某恩(現年55歲)夥同劉某生、宋某孫、宋某達等人,在陳東村開設賭場,通過違法犯罪手段大肆聚斂財富,通過暴力、威脅手段形成組織勢力。

為了維護和擴大組織勢力,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在陳東村2011年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宋某恩組織手下人員拉票賄選,操縱破壞基層選舉,扶持陳東村人宋某新(現年57歲)擔任陳東村村委主任,扶持其親戚宋某鍾、陳某燕擔任村委委員,進而把持基層政權,樹立非法權威。

隨後,宋某恩與時任村委主任宋某新內外勾結,以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違法低價承租陳東村多處集體土地資產,並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攫取集體利益。同時,宋某恩利用其組織勢力,破壞投資環境,敲詐勒索投資商。

2014年,在陳東村委換屆選舉中,宋某恩、宋某新等人再次組織人員拉票賄選,造成第一次選舉失敗,後又糾集人員到上堯街道辦起鬨鬧事、尋釁滋事。在選舉失敗後,為報復新任村委會主任宋某發,宋某恩糾集刑滿釋放人員毆打宋某發。

通過這些違法犯罪活動,在陳東村逐步形成以宋某恩、宋某新為糾集者,以陳某三(已病故)、陳某添(已病故)、宋某鍾、劉某生、宋某孫、宋某達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該組織人數眾多,結構緊密層級清晰,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稱霸一方,長期把持陳東村的基層政權,嚴重破壞基層政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據瞭解,該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後,通過群眾舉報發現的線索。2019年3月26日晚,南寧市公安局共出動300多名警力開展統一抓捕行動,陳東村以宋某恩為首的“村霸”惡勢力團伙被“一鍋端”。南寧市西鄉塘區上堯街道辦協助城區打掉該惡勢力團伙,併為陳東村挽回集體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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