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酒駕曝光零容忍 “端”杯需謹慎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很多人都能背的滾瓜爛熟

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幾個

喝完酒便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路......

蜀黍只能說你們想多了!

你以為的,只是你以為的

交通安全這根弦必須時刻繃緊

酒後禁駕的意識必須紮根腦海

如今正值復工期間

柳林交警將持續加大警力

嚴查嚴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畢竟查酒駕,我們是認真的!!!

案例一:2020年3月28日,軍渡中隊民警正在柳林縣248省道巡邏檢查,17時58分,當事人穆某平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晉JAM1**的小型轎車由南向北駛來,遠遠看見前方有交警檢查,該車駕駛員放慢了車速,這一異常的舉動立刻引起了執勤民警的警覺,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駕駛人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後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濃度為26.8mg/100m,屬於酒後駕駛,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警示曝光】酒駕曝光零容忍 “端”杯需謹慎

【警示曝光】酒駕曝光零容忍 “端”杯需謹慎

案例二:2020年3月26日22時許,當事人柳某駕駛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柳林縣北大街新高中路段時,被陳家灣中隊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67.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警示曝光】酒駕曝光零容忍 “端”杯需謹慎

交警溫馨提示: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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