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區別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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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趙博毅(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中級心理治療師):

我們先來說說精神疾病,嚴格來說是精神障礙,精神障礙是一種綜合徵,其特徵表現為個體的認知、情緒調節或行為方面有臨床意義的功能紊亂,它反映了精神功能潛在的心理、生物或發展過程中的異常。

精神障礙通常與在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活動中顯著的痛苦或傷殘有關。像所愛的人死亡等常見應激源或喪痛的可預期或文化認同的反應,並非精神障礙。異常的社會行為(例如,政治、宗教或性)和主要表現為個體與社會之間的衝突並非精神障礙,除非這異常或衝突是上述個體功能失調的結果。

病與非病三原則:1. 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的統一性原則,有無自知力,如能否區分幻覺與現實。2.心理活動的內在協調性原則,認知、情感、意志行為是否一致,如應該高興的事情他卻表現的傷心了。3.人格的相對穩定性原則,一個人的個性一般是相對穩定的,如:非常吝嗇的一個人花錢突然大手大腳了。

心理諮詢師會按照嚴重程度,把症狀分為精神疾病、神經症性心理問題、嚴重心理問題和一般心理問題。這些是根據:病程長短、是否泛化(泛化的程度)、引發病症的原因、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明顯特徵、精神痛苦程度、對患者目前的社會功能影響程度等幾個方面來判斷。

其實,我們一般人就看人是否有離奇古怪的言語、思想和行為就容易區別了。

簡單的說精神疾病與心理疾病的區別,心理疾病的人,知、情、意是統一的,因為非常痛苦會主動尋求幫助,而精神疾病的人,知、情、意是不統一的,他們沒有自知力,不能主動求醫,還經常伴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但是它們二者是相互影響的,心理疾病長期下來也可能會造成精神疾病;而精神疾病的長期治療,社會不認同,又會造成心理疾病。這也是精神疾病容易復發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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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臨床工作中,經常有患者問起精神(心理)健康和疾病的問題。比如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是不是一回事,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有什麼不同等。這裡想簡單說明一下。

精神病和精神疾病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混用,但在醫學上有著嚴格的區分。一般來講,精神病指英文的psychosis,是指一組具有幻覺、妄想和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 Psychotic)症狀的精神疾病。而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所有精神障礙或功能不良問題的總稱,除了上述的精神病還包括情緒情感障礙,焦慮障礙,等等。老百姓所說的精神病,醫學的專業名稱叫“精神分裂症”,這一點先搞清楚。

再說說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區別。精神疾病( mental illness)指那些人生病的嚴重程度達到了某種(幾種)疾病的診斷標準。所謂心理疾病似乎只有中文說法,英文中沒有相對應的名詞。嚴格的講,我想你想表達的是“心理問題”這個概念,我想也許可能是人們為了讓人感覺舒服一些創造的一個名詞(減少精神疾病的負面含義)。心理問題:指那些在時間方面具有近期發生且不太可能持久的特點,問題的內容未泛化而只侷限在引發事件自身;其反映強度不甚劇烈且並未嚴重影響思維邏輯性的心裡紊亂。另一種可能就是想把那些沒有達到診斷標準的輕度症狀的患有者歸入這一類,但我覺得心理障礙這個名詞似乎更貼切一些。如此看來,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很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心理障礙,但有心理障礙的人(所有人都有)不一定都可以診斷為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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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志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

心理疾病是由於個人及外界因素引起個體強烈的心理反應(思維、情感、動作行為、意志)並伴有明顯的軀體不適感,是大腦功能失調的外在表現。其特點是:

1.強烈的心理反應。可能出現思維判斷上的失誤,思維敏捷性的下降,記憶力下降,頭腦粘滯感、空白感,強烈自卑感及痛苦感,缺乏精力、情緒低落成憂鬱,緊張焦慮,行為失常(如重複動作,動作減少,退縮行為等),意志減退等等。

2.明顯的軀體不適感。由於中樞控制系統功能失調可引起所控制人體各個系統功能失調:如影響消化系統則可出現食慾不振、腹部脹滿、便秘或腹瀉(或便秘-腹瀉交替)等症狀;影響心血管系統則可出現心慌、胸悶、頭暈等症狀;影響到內分泌系統可出現女性月經週期改變、男性性功能障礙等。

3.損害大。此狀態之患者不能或勉強完成其社會功能,缺乏輕鬆、愉快的體驗,痛苦感極為強烈,“哪裡都不舒服”、“活著不如死了好”是他們真實的內心體驗。

4.需心理醫生的治療。此狀態之患者一般不能通過自身調整和非心理科專業醫生的治療而康復。心理醫生對此類患者的治療一般採用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相結合的綜合治療手段。在治療早期通過情緒調節藥物快速調整情緒,中後期結合心理治療解除心理障礙並通過心理訓練達到社會功能的恢復並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在心理學界與精神病學界有普遍公認的判斷病與非病三原則,即:

第一、是否出現了幻覺(如幻聽、幻視等)或妄想;

第二、自我認知是否出現問題,能否或是否願意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第三、情感與認知是否倒錯混亂,知、情、意是否是統一,由此社會功能是否受到嚴重損害(即行為情緒是否已經嚴重脫離理智控制)。

重點在於對幻覺妄想與情感是否倒錯混亂兩個方面,對於是否有自我認知的判斷應是在這兩個重要判斷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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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屬於精神病性障礙,它的特點是思維異常、知覺扭曲、行為古怪。精神病性障礙患者脫離現實,思考問題沒有邏輯和條理。有時,他們行為古怪、自言自語,或對某個別人看不見的人打手勢。精神病性障礙分幾種,有些是嚴重的慢性精神病性障礙,有些只是短期的困惑狀態。詳細討論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其異常的認知、知覺及行為特點。

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志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遺傳、個性特徵及體質因素、器質因素、社會性環境因素等。許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覺、錯覺、情感障礙、哭笑無常、自言自語、行為怪異、意志減退,絕大多數病人缺乏自知力,不承認自己有病,不主動尋求醫生的幫助。精神病通常表現為妄想(delusion,錯誤的信念)或幻覺(hallucination,錯誤的感知覺),或兩者同時出現,包括一些嚴重錯誤的信念(被監視,成為抵抗運動的一分子)和錯誤的感知覺(看見根本不存在的卡通人物)。這種明顯脫離現實的狀況十分可怕,影響著心理機能的方方面面,甚至使深受其害者做出極端的自殺行為。

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病等。

心理問題是目前心理諮詢師工作的範圍,比如孩子幾天前被老師打了不敢上學,婦女和老公剛剛離婚了整天悲傷,丈夫丟了工作覺得心裡苦悶。這些問題通過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方式往往能幫助求助者重新獲得力量。心理問題中常見的是心境障礙,就是以情緒困擾為主導特徵的綜合徵。該困擾以情緒異常低落或高漲為其表現形式。情緒異常低落稱為抑鬱(depression),而情緒異常高漲稱為躁狂。心理障礙幾乎是人人都可能遇到,如失戀、落榜、人際關係衝突造成的情緒波動、失調,一段時間內不良心境造成的興趣減退、生活規律紊亂甚至行為異常、性格偏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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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了解幾個概念,精神障礙,精神障礙是以臨床顯著的個體認知、情感調節或行為紊亂為特徵的一種綜合徵,精神障礙中某些嚴重的綜合徵則稱為精神病或重性精神病,主要是指以思維障礙和感知覺障礙為主的又稱為陽性症狀的症狀群,如幻覺、妄想、邏輯障礙、自知力損害等,常指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障礙、雙相情感障礙等精神障礙。

再來了解心理疾病,心理疾病是指一個人由於精神上的緊張,干擾,而使自己思維上、情感上和行為上,發生了偏離社會生活規範軌道的現象。心理和行為上偏離社會生活規範程度越厲害,心理疾病也就愈嚴重。長期過度緊張可能會導致一系列的心理疾病。長期處於這種狀態可能使人產生精神病變。

區別:第一,精神病需要找精神科醫生治療,而心理疾病是心理醫生治療的,精神科醫生面對的群體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稱病人,而心理醫生面對的則是來訪者、諮詢者。

第二,精神科醫生治療精神病患者最主要的還是依靠抗精神病藥物,而心理醫生治療心理疾病患者最主要的依靠心理治療。

第三,精神病患者對自己的病情往往沒有自知力,而心理疾病的諮詢者往往知道自己有一些困惑,主動求診。

這是一些簡單的區分,當然還包括一些理念上和態度上的不同,理念上來講心理醫生更單純的一些用心理治療的方式改善這些問題,而精神科醫生更傾向於用藥物治療,態度上精神科醫生更重視症狀的識別和現象學的臨床思維,而心理醫生更重視來訪者症狀背後的心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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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糾正一下“心理疾病”這個詞,很多人認為看心理諮詢師或心理醫生就是心理疾病,在我看來這是一個誤區,我們不應該稱之為“疾病”,而應該稱之為“心理問題”。

什麼是心理問題呢?

心理問題是正常人在受到外界的某種程度刺激後,針對刺激發生一些短暫的心理不適應的症狀,往往在刺激消除後可緩解或消失,同時伴有強烈的情緒反應,但也可能持續到日後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泛化(就是不單針對刺激而發生心理症狀),可能會由心理問題演變成精神疾病。

心理問題是可以通過心理諮詢進行情緒疏導、認識重建、個人心靈成長,比如孩子遭遇學校欺凌不敢上學、情侶感情失和引起的情緒悲傷、工作中人際關係緊張、幼年創傷造成的心理固著等等問題,通過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方式往往能幫助來訪者重新獲得心理能量,當然如果他們構成神經症性心理問題,需要去精神科就診,醫生會針對其症狀開藥給他們吃……

心理問題會發展為精神疾病,而且精神疾病有明顯的症狀反應,比如幻覺、妄想等思維感知異常症狀,主要是表現在行為、心理活動上的紊亂為主的神經系統疾病 。精神疾病必須要服藥治療,是堅決禁止心理治療的,當然他們也有接受心理輔導的必要,這是在藥物控制思維感知症狀之後。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心理問題嚴重可引起心理障礙,心理障礙發展加重並持續較長的時間就有可能診斷為神經症性心理問題,神經症性心理問題再嚴重也可能誘發或轉變成為嚴重的精神疾病。

答者:暖心理諮詢師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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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再說說。精神疾病是指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影響,大腦功能活動發生紊亂,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從概念看出幾個重點,看看“不同程度障礙”,就是可以是輕的,可以是重的,因此精神疾病的範圍是很大的囊括我們所認為的心理疾病。


在規範醫學術語會用我們會用“精神障礙”代替“精神疾病”這個說法,精神障礙英語是mental disorder。美國的《精神障礙分類與統計手冊》第五版,簡稱DSM-Ⅳ,DSM英文全稱《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看看這裡囊括所有的精神科的診斷的一個標準,也不存在分開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說法哦。還有中國的診斷標準有《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簡稱CCMD-3,,這裡其實也不難看出中國也是隻有精神障礙的考慮,事實也沒有心理疾病這個說法。還有在英語裡,“心理”和“精神”都是psychology這個單詞。

之所以國內有這樣分開的說法,是因為在傳統裡,一些說法和想法也是根深蒂固的,比如“心病還須心藥醫”,強調的是“心病”,這個“心病”既是可以“心藥醫”,那自然就不嚴重了;還有國人最忌諱的就是“瘋癲”,一定要把瘋癲和心病歸為一體,歸為一類,從情感上就已經是一種排斥。也許這樣就慢慢區分開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了。實際上起源於西醫的現代精神病學認為,“心病”還一定不是“心藥”就能醫治。因此本質二者沒有區別,實際操作,暫且說精神疾病是重型,心理疾病是輕型,這樣從大眾認知度和接受度都可以接受。


從現代的幾個診斷標準可以看出,二者既是沒有區別,那就不需要區分的。要是一定想區分,暫且可以用一個認知能力、社會功能區分吧,就是自己有沒有管控自己一般行為準則的能力,有沒有雖然痛苦,還是可以自己按照社會準則生活這樣的認知能力?有沒有求治的要求?二者具有,暫可叫輕度,這樣也許可以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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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指人的高級神經活動失調,認知,情感,意志,行為活動諸方面發生各種各樣的障礙.通常與遺傳,社會環境影響,性格特徵及腦部某些神經生化改變等有關.主要表現:言語零亂,幻覺,妄想,興奮不安,傷人毀物,動作古怪等.所謂心理疾病,是指一個人由於精神上的緊張,干擾,而使自己思想上,情感上和行為上,發生了偏離社會生活規範軌道和現象.

以下資料供參考:——八個區別點

很多人對心理諮詢的主要顧慮之一,就是去看心理諮詢師覺得是看病.想到看病,就想到了醫院裡的白大褂和白帽子.既然是心理和精神領域的問題,自然又和電影電視劇裡的精神病院產生了聯想.如此一來,強烈的畏懼心理,首先阻隔了很多人對初期心理問題的解決.其實,心理諮詢中心和精神病醫院完全是兩回事.

一,服務範圍不同.

心理諮詢中心主要面向遇到心理困擾的正常人群以及各類型的輕度心理障礙者,如神經症,人格障礙,適應障礙等.而精神病院主要面向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雙向情感障礙(躁狂抑鬱症),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及酒藥依賴等重症精神障礙患者,也收治某些較重的神經症及人格障礙患者.兩者的服務對象有一定交叉,但是有很大不同.

二,對客戶的稱呼不同.

一般心理諮詢中心將客戶稱為“來訪者”或“求助者”.而精神病院則將客戶稱為“患者”,“病人”.

三,客戶的來診方式不同.

心理諮詢的前提之一,就是本人為自己的心理問題所困擾並有要求改變現狀的動機,一般心理諮詢中心的客戶多為主動求治.而精神病院的患者大部分是由家屬送往醫院的,而患者本人常常不承認自己有病需要醫治.

四,專業人員的培訓背景不同.

心理諮詢中心的心理醫生多為攻讀過心理學和教育學的,也有少數具有醫學背景,均受過正規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培訓,也具有一定心理評估與心理診斷技能,但一般沒有處方權.

精神病院的精神科醫生均具有醫學背景,受過良好的生物醫學訓練,有處方權,擅長疾病的診斷,但遺憾的是在我國受過系統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培訓的精神科醫生尚很有限.目前,也有一些具有精神病學背景的醫生開始到心理諮詢中心任職,心理醫生與精神科醫生的相互學習與交流正逐漸增多.

五,用藥和不用藥的差別.

心理諮詢中心並非醫院,不能採取藥物治療,對於病情較重的患者只能介紹到精神病院或綜合醫院臨床心理科就診.而精神病院則可以進行藥物治療,對於某些極度興奮或有強烈自殺企圖的精神病人還可以採取電痙攣治療

對於一些輕度情感障礙,神經症和人格障礙患者,精神科更傾向於選擇藥物治療為主,心理治療為輔.而心理醫生則更主張採取單純心理治療的方式.國外有研究顯示,對於輕度抑鬱患者,系統的認知行為治療療效和三環類抗抑鬱藥無顯著性差異.

七,對待症狀的態度不同.  

精神病院的醫生受生物醫學的影響,多采取現象學的臨床思維,重視症狀的識別,臨床綜合徵的歸納和精神科診斷的確立.而心理諮詢中心的醫生則除了重視心理診斷外,更重視症狀背後的心理過程,重視探尋和理解心理症狀背後的潛意識衝突和社會心理應激的影響.

八,就診環境不同.

心理諮詢中心的諮詢環境通常安靜優雅,私密性好,由於多可以實行國際通行的預約制而節約了求助者的時間.而精神病院的就診不大強調私密性,採用的是掛號候診方式.

以上是對“心理疾病和精神病有什麼區別”這個問題的建議,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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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有什麼區別,不同表現又是什麼?

在精神病學的分類上,心理疾病主要指神經症,包括焦慮症、強迫症、疑病症、恐怖症、神經衰弱5中,這些疾病沒有器質性病變,病人感覺痛苦,有自知力,有求助慾望等。精神疾病主要是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這些,認為這些患者沒有求助慾望,缺少自知力等等。從外在的表現很容易區分,症狀不一樣。

我們主要看看內在的聯繫和不同,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被正規醫院確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們還在上班,上學,如果不發作,周圍的同事、同學可能不知道他們的病情,說明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是有自知力的,他們不說,是怕別人知道歧視自己、笑話自己,並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問題。他們很多人睡眠不好,飲食不振,怎麼說他們不痛苦呢?我們確實看到一些發作的精神病患者打人,砸東西,覺得他們有很大的破壞力,實際他們膽子非常小,打的人一般也是自己的親人,他們不會打不認識的人,他們怕惹事,打人只是發作的時候控制不住。

希望大家,尤其是從業者,真正瞭解精神病患者,瞭解有精神病症狀的人,懂得了他們的發病機制,就能走進他們的內心,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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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需要很精準的醫生去劃分,包括精神科醫生很多時候,都是很難給出一個比較客觀的診斷的。就拿我瞭解到的雙相情感障礙來說,有的確實有躁狂和抑鬱交替出現的情況,比如很嚴重的話,他就可以把他放在精神病醫院了。


可是,這種真的是需要吃藥的麼?未見得,因為,我也認識很多雙相患者,靠的是自己找心理諮詢,找團體諮詢,找其他人陪伴,包括自己的自我覺知,慢慢的好的,包括他自己學習心理,自己覺知,自己發展興趣愛好,自己接納,自己去療愈,自己給自己放假。這種方式,包括捨棄的方式來恢復的。


所以,定義一個標籤,這種事情呢,首先要謹慎對待,比如,很多醫生會告訴你,你就認命吧,這輩子就吃藥了,就要靠藥物治療了,也可能僅僅是,他們的醫療認知也是有侷限性的。

而人的心理他是一個發展的過程,所以,我覺得,這種標籤,作為一個參考就行了,他僅僅是描述你這個階段的狀態,但他未必是一個永恆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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