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這類房屋3個月免租 6個月減半收租!


作風襄陽 今天


襄陽這類房屋3個月免租 6個月減半收租!


襄陽這類房屋

3個月免租

6個月減半收租!

快來看看你符合條件嗎?


襄陽這類房屋3個月免租 6個月減半收租!


近日,襄陽市財政局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減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場地)租金的通知》,就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用房租金減免有關工作作出安排。


減免對象

此次房租(場租)減免對象為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經營用房屋(場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減免標準

對已經簽訂《襄陽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出租、出借合同書》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020年給予其3個月免收租金、6個月減半收取租金的減免照顧。減免徵收房租(場租)金額根據租賃合同確定。房租按月收取的,按照減免月份實際房租減免;按年(半年、季度)收取的,換算成對應月份的房租後予以減免。減免租金起算時點距離租賃合同到期時間不足政策期限的,按照實際剩餘租期給予減免。


減免時限

減免租金時限原則上從2月份開始計算,即免收2月至4月租金,減半徵收5月至10月租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繳納屬於減免政策月份房租的,從後續未繳房租中抵扣;後續未執行合同金額不足以抵扣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其中,租金未上繳國庫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相關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已上繳國庫的,由出租單位按國庫和非稅收入管理相關規定辦理退庫後,返還相關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辦理程序

符合房租減免條件的

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可向房屋出租單位提出申請

雙方簽署減免房租協議

並由出租單位主管部門審批

報財政部門備案


襄陽廣電全媒體記者:龔小燕

審核:王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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