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过的第一本小说是什么?当初带给了你怎样的感受?

时光如指尖流砂


大家好,我从小就喜欢中国历史的读物,而唤起我对历史的浓厚兴趣的就是《三国演义》。这本小说在我心里是一座丰碑式的作品。在中国历史中,小说在中国的各类文化产物中是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只能是明清小说。《三国演义》这本小说中一共出现了1255个人物,每个人物都会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战争的刻画,人物的描写都是小说中教科书式的。至今我还记得小霸王孙策在对战时的描写:

孙伯符大战严白虎,孙策三合生擒于糜,夹在腋下。背后樊能偷袭,孙策回身大喝一声,声如巨雷,樊能惊骇落马而死,再看于糜也被夹死。一时间,夹死一将,喝死一将,人皆称之为“小霸王”。

这段简单的文字把孙策的勇猛描写的淋漓精致,文笔深厚,令人惊叹。

《三国演义》这篇长篇巨著最后结尾于三国归晋,最后的赢家竟然是前期毫不令人注意的司马懿。那些让人传颂至今的故事,常山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这些故事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本小说给我的意义可能一辈子受益。我的价值观,人生观都被它深深的影响到了。很多人都说少不读水浒,老不看三国,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有道理。但是更应该加一句,年少时一定要读一次三国,它会使你终身受益!!!



饮马玉门关


曾记得我小时候读的第一本小说是《杨家将》,是从一个亲戚家借来的。我从小生活在农村,那是个课外书缺乏的年代,只要有一本课本以外的书籍,都是感觉如获至宝。

记得那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一个夏天。《杨家将》到手后,仗着自己识了几个字,我拿着这本比课本厚5倍的小说,高兴极了,上课都心不在焉。

放学后,我背起书包飞奔回家。到家一看,父母去地里干活还没回来,就顺手把书包放在羊圈里,爬上羊圈屋顶的草垛上,迫不及待的看起小说来。

虽然有好多字不认识,但是靠自己瞎猜,还是能猜出个大概意思来。我马上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看得我是张牙舞爪,又哭又笑。

为杨六郎的忠厚而感动,恨的潘仁美是咬牙切齿,为八姐、九妹而萌动,伤心于杨五郎的出家……

太阳已落山了,父母干活已回家。我从房上翻身而下,进屋准备吃饭,还不忘喋喋不休的给他们讲书里的内容。

爸爸听的不耐烦,让我赶快去先把作业写完。我突然意识到我的书包,跑到羊圈一看,我可怜的书!!!早已被归圈的羊撕扯的满地碎片。我当时真是呆若木鸡,哇哇大哭起来……

现在回想起这次经历,我还是忍不住笑起来,笑自己们莽撞,笑自己的年幼无知。但这第一本小说,给了我最初的文学启蒙,也让我爱上了读书。


奇猫行天下


《幻城》。

没错,就是郭敬明的那本奇幻小说,读它的那年我正好三年级,8岁。

在我小学之后的三年里,我把这本书又前前后后读了不下5遍,可以说只要有空就会翻翻,以至于等到后来搬家的时候,因为翻得太烂,我妈差点把它当成垃圾扔掉。

相比于其他回答中的各种名著,我的启蒙小说显然不够高级,但是对我来说,即使是现在,它依然是我心中最特别的一本书。因为翻开幻城,我才知道原来人的头发可以是白色的,原来人的血不一定是红的,原来这个世界可能不仅有人类,还会有着巫师、人鱼,冰族与火族等等神奇的物种。

《幻城》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一本闲来无事,用做消遣的小说,甚至有些人认为它连消遣的资格都没有,但是在我热衷冒险,却无从开始的童年里,它用细腻的情感和诡谲的转折让我感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其中有一些情节我至今都还记得,樱空释对卡索近乎信仰般地爱,强大而又柔弱的星轨其实是幕后的boss之一,以及梨落第一次遇见卡索时对他说:“王,我来接你了。”

不可否认,这些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读量的增加,《幻城》已经从我童年时期的神坛上落下,但是它曾经带给过我惊喜,伤感,诧异,惋惜,这些感受依然值得我回味。

我还记得那些年,我因为《幻城》喜欢上了郭敬明的书,我和书友亲切地管他叫小四。那会儿的他不是今天被群嘲的导演,在当时我们的心里,他只是一个瘦弱而敏感的少年。

不过话说回来......你问我成年以后还有没有看过《幻城》?

没有。

童年的回忆那么美好,我怕一不小心,就伤害了。


照归轩


第一本读的是《伊豆的舞女》,是我爸推荐的。他把书借来给我,而且那个时候我小学五年级什么书都看,所以我就读完了。

印象不是很深,感觉就是:虽然不是特别懂,但一股清新之气扑面而来。

期间看了很多书,但我读完并意识到是文学作品,最早应该是高三那年,看了芥川龙之介的短篇集。写得真的好看,无以言表。当时的感觉是:果然大师之作。

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日本文学哈哈。



朱雀长安


教父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在拿着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小说,一边滋溜~滋溜~的吃着西瓜,一边翻看着小说。

带来的结果除了震撼就是羡慕

震撼

外国人的生活可以这么精彩,或者折腾,我每天除了吃饭,就是想着怎么骗零食,因为是暑期,日子漫长很悠闲,最难过的就是妈妈不给吃薯条。但小说里的世界真的太精彩了,不是说有多美好,橄榄油,西餐,我都没听过也没看过,原谅一个吃货打小眼里只有美食,至于教父们的生活及其背后要传递的人生道路,看不懂也看不到。

羡慕

里面的人都很酷,想干啥就干啥,而且看不顺眼的人,很有可能就消失了。对于小学三年级的我来说,太羡慕了。我特别讨厌我同桌,他老欺负我,不是抢我书,就是藏我笔,当时我特别怂,根本是敢怒不敢言,真希望自己入主人公一样强大,只是孩子YY的幻想,不代表有暴力倾向哈。

总结下来,暴力美学不太适合小朋友看,嘿嘿😁


我爱独立日


感谢楼主的问题,让我重温了美好的回忆。

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是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记不清是几岁了,大概是三四年级吧。当时家里三个孩子读书,爸爸妈妈是没有余钱给我们买课外书的。《红楼梦》是姐姐从隔壁人家借来的,厚厚的一本,背着妈妈偷偷的看,一借回来就吸引了我和哥哥的目光。

我们家三个孩子都爱看书,好不容易有一本课外书,大家都想争抢着先看,于是姐姐规定,我们三个人轮流着看。

过了不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哥哥和姐姐打起来了,哗啦一下把书撕坏了,于是被妈妈知道了,姐姐因此挨了好一顿打,因为她是老大嘛,书也是她借来的。为此我还内疚了好久,觉得姐姐很可怜。

说起红楼梦带给我的感受,是很兴奋很开心的,那种如获至宝的感觉我一直记得。

当时人小,书的内容也看不大懂,就是看个热闹。只觉得里面那么多漂亮的姑娘,好像仙女一样,特别喜欢,吃饭睡觉都念念不忘。我和姐姐时不时的就悄悄讨论着。

我还偷偷幻想着自己穿上那些漂亮的衣服,梳着漂亮的头发,变成了大观园里面的姑娘,也学会了舞文弄墨,写出一手的好诗词来。我对古诗词的喜爱应该就是在这本书里面开始萌芽的。

《红楼梦》带给我的影响是很深的,自那之后,我看课外书就一发不可收拾。家里没有,就去别人家借。那时候我们村里有书的人家少得可怜,几乎都被我们姐妹问遍了。每借来一本书,都觉得特别开心,特别珍惜,真应了袁枚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

上中学的时候,条件就好很多了,能够借到书了,自己也能够攒点零花钱买喜欢的书看。书看得很杂,只要有书就看。古今中外,正传野史,报刊阅读,言情小说之类。

因为《红楼梦》,开启了我的阅读生涯,也因此爱上了写作。感谢曹雪芹感谢《红楼梦》,感谢我人生中这位特殊的老师。


停云情味


要说梧桐读过的第一本小说?那么我人生中读过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那就是《安妮宝贝》了,那应该算一本盗版的合集,里面有许多个看似独立却又有着某种关联的小故事,作者虽然叙述简单直白,但语言凝练有力,有种直击心底的沉重力量。

直到现在,我仍然把这本小说放在床头,在每个心血来潮的临睡前,信手拈来没有目的的翻一翻,然后又忽然的停顿在某一页,耐心的浏览三五行,脑海里一边还在回想这个故事曾经的梗概,最后,常常又会一字不落的把这故事重温一遍,呵呵,瞧我就是这样健忘。

迄今为止,我已好久未读它了,但我总是记得它每个故事的样子,永远都会记得故事里的主人翁,她的名字叫“乔”,是极具个性的女子,长期无业,白天睡觉,夜晚在键盘上指尖飞扬,为某杂志供稿,靠出卖自己的灵感和才华谋生。

乔的合租对象她不曾见过,因为她昼伏夜出的生活模式,注定不会和身边的人有过多交集,但她隐约知道了对方或许是一个男人。

直到某一天,或许是因为她的生活开始颠倒过来,终于不用再供稿,终于和她的合租者碰面:那是一个脚趾甲非常整齐干净的男人,他也穿着拖鞋在大厅里走来走去,那是一个高大的混血男人,乔形容他们这类人像隐藏在城市黑暗里的异类,外貌通常英俊得过分(原谅我不记得她的原话了,呵呵)。

乔下厨煮吃的,他和她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吃东西,乔收拾残局洗碗,他回到电脑前工作,乔赤脚坐在地板上看碟片,他不时回头呼唤她的名字……这一切是不是像极了爱情?

那天,他对乔说,我们去结婚吧!乔没有异议。于是,当天下午,两个人手中各自拿着一个小红本回到了家,一切都是那么仓促到荒谬,虽然有了一纸证明,但他们都知道,谁也不是谁的谁,谁也不能企图改变对方,他们永远都是自由的,只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永远只注重自己感觉的另类。

后来,男人收拾行李准备到国外出差,他会离开很久,他问乔愿意和他一起走吗?乔笑着拒绝了,目睹着他把那个小红本一同装进了旅行箱里。乔送他到机场,他回头对乔说,乔,只要你现在能为我留下一滴眼泪,我愿意为你而留下来……乔终究不是那种愿意轻易妥协的女子,他走了。

这个小故事差不多就结束了。后来,我想了很久,乔那样的女子,此生到底甘愿为谁停留?或许她是那种一直都在路上的人,永远我行我素,没有港湾永远逗留。


梧桐兮兮雨


余华《活着》再苦再累,也要坚强的活着。

文中主要人物有:徐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

徐富贵相当于富二代,年轻赌博,被别人设局,输的光光地,把父亲所创造的一切都败在他手下,让人感到伤心,幸好他的老婆家珍,她是镇上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喜欢富贵,不离不弃,中间岳父把女儿带回家,心疼女儿不幸福,但是,在她生下有庆之后,她一个人背着有庆回到了家。富贵真是有福,放到现在,像家珍,这种爱情精神点赞,她并不是看到富贵家的钱,而是真心真意生活。富贵也没有因为赌博这件事,而放弃生活,清醒的活着,想办法种地,养家,也给予我一个启示:人不能怕苦,一直在舒服区,是最危险的,要不断做事情。

凤霞是福贵的大女儿,命也比较苦,生了一次大病,变成了聋哑人,她的婚姻也比较坎坷,福贵为了能够供有庆读书,将其送给了别人,后来,又回到家中,富贵舍不得再送别人,也跟随一起干活挣钱了,真是孝顺的孩子,后来遇见二喜,也过上幸福的生活,最后因为难产生苦根,去世了。

有庆是富贵的儿子,因为喜欢跑步,鞋子经常烂,富贵也责备,意想不到的是有庆冬天光着脚就去上学,真的让人心疼,最后,因为给县长老婆献血去世的。

二喜是凤霞的老公,为人真诚,吃苦耐劳,最后因为在工地干活,被两块石板压死了。

富贵身边的亲人,相继去世,感觉生命不容易,要珍惜生活,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


畅烽栋


看来彻底是跟读书给杠上了,好吧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现在映像最深刻的便是侠之大者金庸先生的一本名著,这本书都是挑灯夜战通宵完成的。

第一本小说便是鼎鼎有名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这本大概是在小学3年级看完的,因为当时看了电视剧,所以小说仅仅是为了看看有没有我在电视里没有看到的情节,本来对电视里的黄蓉就已经欲罢不能了,可让人没想到的却是金庸的文章却更让人“三日不知肉味”,我当时是借的一位男同学的小说,大概是跟A4纸的版面,一共厚厚的三卷,说好了一周看完第一本后,再换第2本,结果我不到一周就已经扫完了三本。那时没有手机,一到晚上必须关灯睡觉,否则老爹老妈就会从门缝里发现我居然“大逆不道”的夜不成寐。于是拿着手电筒,趴在被窝里举着手电筒就开始看,偏偏我还是个戴眼镜的,因此可想而知是多么艰辛,碰巧当时与我堂姐挤一个被窝,因此我干得这些荒唐事儿,她都知道,所以便半夜里突然问我,还在看呢,到哪里了,经常是喊我半天没动静,看入迷了。

一翻开书就完全被江南七怪与全真教的比武情节瞬间吸进了黑洞中,也许是当年的特技不是很过关,因此电视里当然不会有举鼎上楼举重若轻的效果在电视上,可却让我被这从未见过的功夫,羡慕不已。现在想起都有些捧腹。最让我喜欢的便是老顽童周伯通其中一段,赤手空拳在海中与鲨鱼搏斗,最后竟然制服鲨鱼,骑着鲨鱼乘风破浪。这在我的眼中可就是奇迹般的存在。在一个小孩眼中骑上战马已经神乎其神,还能骑鲨,可惜这确实不能在当时的电视剧情中体现,着实惋惜。现在想来原来我痴迷的便是那奇思妙想。



莉历在目19


我的第一部小说是《活着》,过了这么久了,还是印象深刻。

我觉得《活着》这个名字就很有意思,明明小说中福贵的家人都因各种原因死了,名字却是活着,一部悲惨的小说,却有着一个看似充满希望的名字,充满讽刺。何为活着?我觉得是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经历再多的苦楚,都不对世界、对生活失去希望。而活着,不就是最大的资本吗?人死了,还怎么谈钱?谈权?谈梦想?

其实我觉得这部小说还有另一层含义——永远不要放弃生的希望。

主人公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如年青时由富二代变成穷光蛋,中年时接连送走了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但主人公却从未放弃过生的希望,他并不孤独,他还有他的老黄牛。

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主人公的儿子。从小精心养到大的驴最后被送到了公社,与自己再也没有关系。由于家里没有钱,放弃了当运动员。最后,竟因为献血丢掉了生命。

我没有资格怪谁,要怪只能怪那个时代,在那个时代,穷人是没有活路的。

就这样吧,2020年,让我们都能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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