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莆田企业 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来了,截止4月10日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莆市工信企业〔2020〕36号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受疫情严重影响严重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0〕4号)、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财企〔2020〕3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0〕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和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夺取疫情防控和工业稳定发展“双胜利”,经研究,决定对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新发放的贷款,且单户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已享受省级以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支持的企业和已享受省技改基金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同一家企业不重复享受贴息政策支持。

二、申报贴息企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健全。

(二)申请企业必须是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2020年公布的“白名单”内的工业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莆市工信运行[2020]35号文。

三、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3.贷款合同及银行入账单(须银行加盖印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报及资金拨付程序

1.按属地申报,企业应向属地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初审汇总后,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2.为提高资金下达效率,贴息资金将按成熟一批下拨一批的原则分批审核下达。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行文,书面材料(包括推荐文件、附件2和企业有关申报材料),应于2020年4月10日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今后每月10日前上报上个月企业贷款情况。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594-26103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94-2692731

附件:

1.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受疫情严重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

2020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企业有诉求

就找“政企直通车”

“政企直通车”旨在应用“互联网+”开辟企业直通省领导的快速通道。企业可以通过“直通车”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专人第一时间分办、落实、反馈,省市县联动、省直部门协同,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