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 东方带您体验“云上”税务!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 东方带您体验“云上”税务!

4月1日上午,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东方市税务局举行。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平稳高效对外提供服务,东方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对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在做好办税服务厅安全防护的同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预约服务,采取错期错峰安排、大厅限流等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办税安心放心、快捷高效。

海汽东方分公司财务人员说,“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是指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咨询,十分快捷,得到的回答也特别全面,线上纳税服务办理不用去税务大厅,大量地节省了我们的时间,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避免人群聚集、扎堆,减少安全隐患。”

东方市税务局还搭建防控期纳税缴费预约办税辅导群,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及功能进行介绍、对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物资生产和运输优惠政策、支持服务行业防控疫情优惠政策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接触,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税务温度”。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 东方带您体验“云上”税务!

您可能关心的税务问题 ☟

1.哪些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可以免税?

答:符合人社部规[2016]4号和财社[2020]2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均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的免税范围。

2.单位组织员工统一开展新冠疫情捐赠的,员工凭什么捐赠票据办理税前扣除?

答: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接受捐赠单位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或捐赠接收函和员工捐赠明细单扣除。

3.因疫情影响,中小型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因疫情影响,中小型企业可以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土两税。减免政策享受无需备案,申报即享受,也无需提交资料,留存备案即可。

4.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税总发〔2020] 14号)规定: (十五)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5.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需要提交资料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6.问:我省针对职工医疗保险,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为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要求,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阶段性减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办法》(琼医保规〔2020〕1号),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减”,从2020年2月到6月,对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费人员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下同)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即缴费费率从8.5%调为4.25%。二是“缓”,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由省医保局进行审核批准,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退抵”,已经全额缴纳2020年2月份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缴费的减征部分由省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对缴费企业进行退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