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拘留15天

從天津津南警方獲悉,男子李某因祭祀燒紙時引發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2000 餘元,於 4 月 1 日被津南警方依法處以 15 日行政拘留。


活該!拘留15天


3 月 23 日 10 時許,天津市津南區居民李某在津南區鹹水沽鎮頭道溝村道路邊祭祀燒紙時,不慎引燃周邊荒地裡的荒草,因颳風天氣導致火勢蔓延,致附近堆場內物品起火。事發後,經津南消防救援支隊緊急撲救,火情得到及時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後經消防部門核算,這次火災事故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為 12000 餘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津南警方提示:自 2019 年《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頒佈以來,天津市已明確規定全市範圍公共區域內全面禁止焚燒迷信用品及殯葬物品。為減少疫情期間的人員聚集,今年清明節期間亦將暫停現場祭掃。清明將至,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倡導新風、避免聚集。對於私自焚燒祭祀物品引發火災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