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公益訴訟亮劍人居環境整治

文 | 楊濤 楊顯

來源 | 貴州檢察

“建議你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對田某某非法屠宰牲畜的違法行為依法調查處理;責令其對汙染的人居環境進行治理。”3月18日,貴州省沿河縣檢察院在發給縣農業農村局和沙子街道辦事處的檢察建議中寫道。

2016年以來,該縣沙子街道玉桐村村民田某某在未辦理牲畜屠宰許可手續的情況下,露天屠宰未經檢疫的山羊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銷售,威脅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因沒有任何汙染防治設施,宰殺過程中產生的山羊糞便、臟器、羊毛以及含有血水的廢水等廢棄物未經無害化處理,自然順溝直下,露天直排,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人居環境,且存在傳播疫病的風險。

接到線索後,沿河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立即趕往現場開展調查核實。辦案人員通過現場勘驗、拍照、詢問等方式及時全面收集固定好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貴州省牲畜屠宰條例》規定,該院決定對縣農業農村局、沙子街道辦事處未依法履行職責作出行政公益訴訟立案,並向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

3月27日,縣農業農村局回覆:已依法履行職責,責令田某某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對汙染的人居環境進行了有效治理,已經整改到位。

“我在清理水溝的時候我自己都被臭到了,感謝檢察官們的監督,我以後不會再這麼幹了。”3月30日,田某某對現場回訪的檢察官說道。

下一步,該院還將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以畜禽養殖廢棄物、農村生活垃圾、農村水環境汙染以及農用地保護為監督重點,加大涉農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為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供堅強保障,決勝決戰脫貧攻堅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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