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野生動物最高罰30倍!深圳通過史上最強“禁野令”

3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深圳市人大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草案提出、專題調研、徵求意見、審議、表決,各個環節都特事特辦,不到3個月,《條例》便經市人大常委會一次審議通過。條例規定,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三十倍處罰,處罰額度較廣東省剛剛通過的相關法規(最高處罰貨值20倍)更大,堪稱“最嚴立法”。這意味著,在深圳“食野味”要付出更高代價。

特區最嚴立法保護野生動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野生動物交易與濫食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禁止買賣、食用野生動物”呼聲不絕。深圳市人大迅速行動,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率先以最嚴立法禁食野生動物。

深圳版的“禁野令”到底“特”在哪裡?其實早在2003年,深圳就頒佈實施了我國首部禁止食用受保護野生動物的地方性法規--《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若干規定》。此次通過的《條例》可謂是2.0升級版。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深圳此次通過的史上最強“禁野令”,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止食用範圍。在此基礎上,還明確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說,這主要是考慮到這些非食用性動物有特殊的飼養目的和飼養方法,在檢驗檢疫標準上與供食用的動物不同。而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了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最強“禁野令”處罰有多嚴厲?《條例》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立法變通優勢,結合深圳實際設置了比相關上位法更加嚴格的法律責任。一是加大了對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相關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對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行為,《條例》規定處動物及其製品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對比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幅度和額度都有所提高,突出了對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重點保護原則;二是適當加大了對與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相關的其他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對違法提供場地或者交易服務的,規定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以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名稱、別稱或者圖案製作餐飲招牌和菜譜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等。

也就是說,違法食用野生動物者要受罰,“食野味”組織者更要從重處罰。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的飼養、生產、經營、提供場所或者交易服務以及廣告宣傳等供給端的違法行為,都設定了相應的處罰,體現了落實全鏈條管控的立法精神。

此外,違反《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信息還將被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由相關部門依法對其實施懲戒;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可食用動物“白名單”更寬泛直觀

粵港澳大灣區是世界人口和經濟的第二大灣區,深圳作為其核心引擎,對市民的國際公民意識提出更高要求,率先垂範遵守國際規範成為當務之急。對深圳率先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市民和網友們紛紛“點贊”,認為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身,不僅僅是降低公共衛生風險、維護生態系統平衡的需要,還展現了深圳作為一座國際化城市的文明風尚。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深圳市民最關注的是哪些動物可以食用。《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市民可食用動物的“白名單”。進入名單的可以食用的陸生動物包括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以及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記者看到,這較之前的《條例》徵求意見稿列出的“白名單”作了較大修改,範圍也放得更寬,禁食範圍未超過國家有關規定。“目錄”中列出的10種深圳市場上主要銷售、市民普遍食用的家禽家畜,既便於市民更加直觀、清楚地知道哪些動物可以食用,又起著引導和導向作用。

此前,在2月25日的《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引發市民廣泛爭議的熱點之一甲魚、牛蛙能不能吃,3月4日,國家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通知中也明確指出,中華鱉(甲魚種類)等大部分養殖龜鱉,以及牛蛙、美國青蛙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和國家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等名錄,按照水生物種管理,可養殖食用。這也意味著,甲魚、牛蛙不屬禁食範圍。

最強“禁野令”會不會對相關產業造成影響?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經過調查研究,深圳市範圍內目前不存在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飼養業,餐飲、交易等方面所佔市場份額也很小,因此深圳有條件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而“禁野令”頒佈後給養殖戶造成的損失,《條例》也規定,經許可在深圳經濟特區從事野生動物繁育、飼養,因實施本條例被撤銷或者變更行政許可造成損失的,由市、區人民政府依法給予補償。

“舌尖上的安全”更重要

我國素以食材豐富、美食眾多著稱,許多地方都有食用野味的習慣。嚴酷的疫情之下,消費者大多知曉野外環境下自然生長的陸生野生動物不該吃,這已成為民眾共識。事實上,近年來,全國範圍內多次組織開展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的專項整治,2016年國務院還批准建立了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專門成立了由25個國家部委參與的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際聯席會議。但消費者在不同飲食文化背景下,對食用野生動物的消費慣性很難在短期內改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全國人大迅速制定的《決定》規定,除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外,其他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屬於禁止食用的動物範圍。深圳的《條例》貫徹這一精神,將保護類野生動物和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納入禁止食用範圍。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文智說,不吃野生動物是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社會文明的通行要求。深圳要打造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理應對標國際規則,通過立法推動公眾培育健康衛生的理念和文明的飲食方式,體現“先行示範”的責任擔當。他表示,要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通過立法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事實上,食品安全是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和必須面對的問題,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交流也是世界各國在21世紀新興發展起來的研究方向,亟需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專業機構廣泛關注與參與,通過逐步提升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知曉率和行為形成率,最終形成理性消費。華南食品安全研究專家也紛紛表示,與“舌尖上的享受”相比,“舌尖上的安全”顯然更重要。(記者 李曉玲)

食用野生动物最高罚30倍!深圳通过史上最强“禁野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