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深圳立法禁食貓狗:貓狗肉背後是黑色產業鏈,應予重視

廣東省深圳市首次,也是在全國範圍內率先明確規定,禁止食用貓狗肉。

5月1日起,該禁令生效,違者將被處以貨值30倍的罰款。

“深圳禁食伴侶動物,不是激進的做法,而是解決了社會中一個潛藏了幾十年的、早就應該得到解決的社會問題。” 4月2日,山東大學動物保護研究中心主任郭鵬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

郭鵬表示,貓狗肉產業鏈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隱患,更是黑色利益鏈。“有誰見過專門用以食用的貓狗養殖場?”首先,貓狗肉都未經過免疫或檢疫,因此違反食品安全法;該產業鏈還存在非法收購、囤積和長途運輸問題,違反動物傳染病防疫法。

有網友稱,希望其他城市效仿深圳,貓狗是陪伴動物。

但也有網友疑惑,“憑什麼不能吃貓狗卻能吃兔子?”“我不吃狗肉,但我不能禁止別人吃狗肉的權利”。

誰見過貓狗養殖場?

據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網消息,自2020年5月1日起,深圳禁止食用貓狗肉。

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3月31日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可以吃,貓狗禁止食用。

4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網還發布消息稱,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30倍處罰,處罰額度較廣東省剛剛通過的相關法規(最高處罰貨值20倍)更大,堪稱“最嚴立法”。

有網友疑惑,“憑什麼不能吃貓狗卻能吃兔子?”

山東大學動物保護研究中心主任郭鵬告訴澎湃新聞,食用貓狗肉其實是社會問題,更是黑色利益鏈的問題。

“有誰見過專門用以食用的貓狗養殖場?每年這麼大的消費量,這些動物從哪裡來?”郭鵬說,很多自稱肉用狗的養殖場,事實只是非法收購而來的各種狗的中轉站。

她表示,研究中心曾進行過相關調查,發現狗肉食用中,狗的來源時常是不明確的,“狗肉經營者都拒絕說出狗的購買來源。”尤其在玉林地區,郊區農民的看家狗丟失相當嚴重,並曾因為盜狗而引發過重大刑事案件;貓肉主要來自被誘捕的城市貓,被集中後主要販賣到廣東一帶,這些貓很多是城市居民群護的社區貓,在食物與絕育上都有相當大的投入。

郭鵬表示,貓狗肉黑色利益鏈,在中國存在已久,但是一直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貓狗肉產業鏈,不只是因為非法收購、囤積與長途運輸而違反動物傳染病防疫法,也因為這些動物未經過免疫與檢疫而違反食品安全法。與盜獵與販賣野生動物的黑色利益產業鏈一樣,貓狗肉產業鏈也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隱患,因此,深圳禁食伴侶動物,不是激進的做法,而是解決了一個潛伏在中國社會中幾十年的、早就應該得到解決的社會問題。

多地“禁野令”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除了深圳,還有多地通過“禁野令”。

4月1日,江西省政府網站發佈《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辦法》(政府令第244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違反《辦法》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處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辦法》明確,因政策變更調整造成損失的,依法依規予以多方面支持。

同日,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並在甘肅省人大網上發佈,即日起施行。甘肅省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總部位於倫敦的國際性非盈利組織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博士表示,野生動物產業的存在,會催生更大規模的野生動物消費,驅使野生動物不斷遭到偷獵,給野生動物的生存造成更大威脅。養殖和利用過程迫使人跟野生動物密切接觸,導致病毒加速跨界傳播,給公眾健康帶來嚴重隱患。

4月2日,海南師範大學講師、海口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秘書長李波告訴澎湃新聞,他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已有20多年,感知到了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的持續減少,直到疫情重新觸發了人們對於野生動物的關注。

“這次多地政策出臺野生動物禁使令讓我覺得很有希望,是對平臺期和斷崖期交界處野生動物的一次大拯救。”他說。

在他看來,禁食野生動物,不僅僅是因為野生動物攜帶大量病原體,也因為動物植物和微生物構成了整個生物界,人類也只是當中一分子。“我們希望有更多權威的科普,告訴大家吃野生動物對身體並無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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