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新乡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3月31日,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节点亦是考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协助和督促各级党委(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扛稳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部署、一体落实,时刻绷紧责任之弦、防控之弦、纪律之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勤俭、文明、廉洁过节。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毫不松懈,抓实疫情防控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加大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以及财税、金融、社保等方面援企稳岗扩就业、助力复工复产等系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搞形式、喊口号做表面文章、不真抓实干等行为严肃查处,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四风”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围绕清明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问题,紧盯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快查快办,持续传递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通知提出,各相关部门要引导文明祭祀,倡树殡葬新风。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研判我市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各项工作。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有关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此期间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查处。(新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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