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電動車未註冊登記上路行駛將依法處理

紅網時刻張家界4月3日訊 (通訊員 趙前進 王四清)4月3日,張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電動車登記工作的通知》,督促電動車所有人積極主動註冊登記。

“電動車未註冊登記上路行駛,經督促仍不註冊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處理。”據該大隊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電動自行車(合標車、超標車)、電動摩托車(兩輪、三輪)必須註冊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根據省、市、區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車管理,公安交警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查無牌無證電動車。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電動車所有人應積極主動到公安交警部門註冊登記,並完整提交購車發票、產品合格證等合法有效資料。對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或所提供資料不合法有效的電動車,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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