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女子结账时被多收1毛钱,投诉超市获赔500元!

在超市购物,发现商品在货架的标签上标着一个价,收银时却又是另一个价,结果被多收了一毛钱,如果你遇到了这种事怎么办?永康有一位消费者因此较了一回真。

购买清洁球被多收一毛钱

3月23日晚,永康的方女士与丈夫一起到永康某超市购物。结算时她发现,其中一种“金属钢丝(清洁)球”商品,标价牌上标的零售价为1.90元/个、会员价为1.80元/个,而购物小票上打印的实际结算价却为2.00元/个

方女士当即与收银员反映。收银员却回复,“我只管收钱,不管对错”。方女士又将情况反映给超市一名男主管,该主管表示愿意自己掏钱赔给方女士5个清洁球。对此,方女士没有接受。

在丈夫的劝说下,方女士本想着就此作罢,可走在超市门口的时候她却听到收银员在背后讲了几句难听的话。“大概就是说也就一毛钱的事,何必这么计较之类的。”方女士说,钱是小事,但事关消费者的权益问题。当天晚上,她就用手机拍下了相关标价牌的照片,坚持要讨个说法了。

3月25日,方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当地12315,要求该超市“公示错误并改正”。

永康女子结账时被多收1毛钱,投诉超市获赔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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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补偿顾客500元现金

根据方女士提供的相关购物证明,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马上进行调查核实。对此,超市方承认方女士购买的一个清洁球清洁球商品标价与结算价不一致、多收了她一毛钱。

对于错收价款的原因,超市方解释,当日恰逢价格调整,收银系统已经将该清洁球的价格改为2.00元/个,但是货架上的标价牌仍是1.90元/个、没有改,因此出现了上述误会。事情发生后,超市当晚就更换了货架上的标价牌,并在超市门口公示,如有顾客遇到同样情况,可到服务台处理,一赔十。

3月30日,经12315工作人员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在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超市当场补偿投诉人方女士现金500元,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方女士因此成为购物被多收一毛钱后,投诉到12315成功维权、获得500元补偿的永康第一人。

法治超市商品“低标高结”

“当场核对购物小票+标价拍照,固定商品‘低标高结’证据很重要。如果有消费者也被超市多收了钱,可以像方女士一样,留存相关证据后投诉维权。”永康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商品存在“低标高结”、多收钱的行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之分,客观上有价格欺诈和明码标价行为不规范之别。这两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属于价格违法行为,都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追究起来,连赔带罚、商誉受损,超市得不偿失的。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遭遇了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一赔三,兜底赔500元”。

对于经营者来说,如果有价格欺诈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7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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