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东二十四国之科威特国

科威特国(阿拉伯语:دولة الكويت‎,英语:The State of Kuwait),通称

科威特(الكويت‎),是位于西亚阿拉伯半岛东北部、波斯湾西北岸的君主制国家,南部与沙特阿拉伯接壤,北部与伊拉克相邻,同伊朗隔海相望,其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于1961年6月19日独立。公元12世纪,科威特这块地方被人们称作“古赖因”,意为“小犄角”。这是因为科威特湾好似月牙弯中的一汪碧水,月牙两端犹如一对牛角的缘故。1614年,当地哈立德家族的埃米尔穆罕默德·本·欧赖仪尔在现在科威特市区近海处,修建了一座城堡,并命名为欧赖仪尔“科特”。

国名:科威特国(The State of Kuwait)

首都:科威特城

面积:1.7818万平方千米

人口:305万(2006年)

民族:科威特人只占35.6%,其余外国侨民占多数。

语言:阿拉伯语为官方语言,英语也较通用。

货币:科威特第纳尔


一、中东二十四国之科威特国

科威特地图

主要资源是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已探明石油储量居全球第四位,因此油气出口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该国首都科威特城与该国名称同名。

一、 历史

1、 史前时代:在欧贝德时期( 公元前六千五百年至公元前三千八百年),科威特是人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石器世代东部阿拉伯交汇的中心地区。陶器制作工艺和青铜器制作工艺在此时传入科威特。

2、 阿拉伯与大航海时代:公元7世纪时,科威特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1521年,科威特处于葡萄牙人控制之下。1581年起,由君主立宪制的哈利德皇家统治科威特。与此同时,在16世纪后期,葡萄牙人也建立了一系列防御设施。1613年,在今科威特城附近建立了科威特小镇。

3、 城市命名:1705年,君主立宪制的哈利德皇家式微,科威特的一些领土被“巴尼Utbah部族(Bani;被称为库锐Guraine)”所占领与统治。巴尼Utbah部族的萨迪尔Utbah在这里建立起城镇和港口,并命名为科威特(小城堡,由kut而来,意思是堡垒,衍生自波斯文kud,意思是城市)。

4、 酋长建国:1756年,萨巴赫家族首长萨巴赫一世(Sheikh Sabah Abu Abdullah)被举为科威特首任酋长(Amir),并建立了科威特酋长国(Heikhdom of Kuwait)。

5、 波斯入侵:1776年,波斯占领巴士拉(Basrah) 后,一部分波斯商人迁入科威特后,英国东印度公司亦将其在巴士拉之机构迁往科威特,使科威特骤形繁荣。为了拥有高度自治权,科威特必须与土耳其维持良好关系,从而承认土耳其对其之宗主权。1822年英国总督从巴士拉迁至科威特。

6、 加入土耳其:1871年,科威特酋长国纳入奥斯曼帝国的势力版图中,其领土被规划在巴士拉地区(现今为伊拉克的一个省份),但实际上仍科威特酋长国仍保持部分自治地位。1896年,萨巴家族首长穆巴拉克(Sheikh Mubarak)自立为王,因担心土耳其出面干涉科威特政局,于是央请英国保护。1897年7月,穆巴拉克邀请英国部署炮艇沿科威特海岸。这就导致了所谓的“首次科威特危机”,其中土耳其人要求英国停止干涉他们的帝国。最后,在奥斯曼帝国的同意下,并未演变成战争。

7、 受英国保护的自治省:1899年,英国强迫科威特签署了《英科秘密协定》,在该协定中,穆巴拉克保证,不把国家的任何部分租给或让给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或臣民;未经英国同意,不允许任何外国的代表驻在他的国家。英国则承认科威特是一个内政独立的国家,保护其不受侵略,并向其提供财政援助。1913年,英国和土耳其签订了《海湾协定》,其中规定:“科威特在奥斯曼政府的主权范围之内,但政府不以任何方式干涉其事务,亦不派兵到那里去”;奥斯曼帝国承认科威特是受英国保护的自治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1913年7月29日,科威特是隶属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伊拉克的一个自治省份。

8、 独立:科威特于1961年6月19日独立。但是,伊拉克始终没有承认科威特的独立。

9、 伊拉克入侵1990年8月2日,科威特因蓄意推低油价遭到伊拉克当局指责,当时的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对外宣布“科威特为伊拉克的一个省”,并挥军入侵,科威特因军事抵抗能力太低而迅速沦陷。这引起联合国安理会开会谴责、并计划对伊拉克实施经济制裁,使伊拉克在国际上被孤立。1991年1月17日,由英美两国为首的联军采取的“沙漠风暴行动”下,开始对伊拉克和被占领的科威特进行大规模空袭。空袭在同年2月28日结束,伊拉克部队在萨达姆领导下决定退出入侵科威特。

10、科威特复国:1991年2月26日,科威特复国。3月6日,科威特埃米尔贾比尔等政府官员返回科威特本土。2006年1月15日,科威特埃米尔贾比尔·艾哈迈德·萨巴赫去世,享年77岁。堂弟王储萨阿德·阿卜杜拉·萨利姆·萨巴赫即位。1月21日,首相萨巴赫·艾哈迈德·贾比尔·萨巴赫主导的内阁会议决定启动宪政程序,逼迫萨阿德逊位,让首相萨巴赫继任。然而萨阿德却要求国会在第二天集会,让他正式宣誓就职。1月24日萨阿德被迫放弃王位。1月29日,科威特国会无异议通过首相萨巴赫出任埃米尔案。首相萨巴赫随后宣誓即位成为埃米尔,是为萨巴赫四世。

二、地理

1、 区域位置

科威特全国面积17818平方公里(包括阿拉伯半岛的东北角及其附近的布比延、费莱凯等岛屿)。位于亚洲西部阿拉伯半岛东北部,波斯湾西北岸,西、北与伊拉克为邻,南部与沙特阿拉伯交界,东濒波斯湾,同伊朗隔海相望。水域面积5625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科威特海岸线长290公里。全境为一波状起伏的荒漠,西南部的杜卜迪伯高平原海拔275米,为全国地势最高的地方。北部有山地,西部有莱亚哈丘陵。东北部为冲积平原,其余为沙漠平原,一些丘陵穿插其间。地势西高东低。无常年有水的河流和湖泊。地下水资源丰富,但淡水极少,饮水主要来自伊拉克及淡化海水。有布比延、法拉卡等9个岛屿。

3、气候特征

科威特属热带沙漠型气候。夏季漫长,常刮西风,干燥,气温45℃,最高52℃,沥青路面80℃;紫外线、紫外线B和红外线水平60%。冬季短暂,最低气温可低至0℃,常刮南风,降雨量108毫米。春夏季多见沙尘暴。

三、 政治

1、 宪法:科威特国宪法于1962年11月12日正式颁布,规定科威特是一个主权完整、独立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法是立法的主要依据。埃米尔必须由萨巴赫家族后裔世袭。

2、 议会[:科威特国民议会(Majlis al-Umma)于1963年1月23日成立,为一院制立法机关。由50名议员组成,议员通过4年一次的全国选举产生。但科威特居民中只有大约10%拥有选举权。议会主要职能为制定与通过法律,监督国家财政执行情况,质询首相以及内阁大臣等,但一切议会通过的法律以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均需埃米尔批准生效[7]。

3、 政党:科威特禁止一切政党活动。

4、 君主:编辑萨巴赫家族科威特是君主世袭制酋长国,埃米尔是国家元首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宪法规定国家之行政权由埃米尔行使,立法权由埃米尔和国民议会共同行使,司法权由法院以埃米尔名义行使。

5、 政府:首相是政府首脑,政府内阁由首相和内阁大臣组成,负责执行国家政策,向埃米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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