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注射器挾持護士!廣州首宗疫期涉醫犯罪案判了

廣州一女子李某某用帶針頭的注射器挾持1名護士,後被公安人員抓獲。該案於4月2日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女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為廣州市首宗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嚴格意義上的疫情期間涉醫案件。


用注射器挾持護士!廣州首宗疫期涉醫犯罪案判了


用注射器挾持護士獲刑1年

2020年1月26日16時許,被告人李某某(女)在廣州市越秀區沿江西路151號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住院部某病區護士站內,使用帶有針頭的針筒脅持一名正在工作的護士,要求會見醫院的專家,後公安人員到場將其抓獲歸案。

庭審中,檢察官針對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其中詳細訊問了被告人挾持護士的經過及細節,出示了相關物證、書證、鑑定意見,宣讀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當庭播放相關視聽資料。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官就案件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實及證據進行了充分的論證,並且當場對被告人進行釋法說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傳作用。

4月2日,該案在越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越秀區檢察院指派員額檢察官王一平、孫陽出庭支持公訴。

綜合該案的犯罪性質、情節、危害後果等因素,檢察官向法庭提出精準量刑建議,建議法庭對被告人李某某(女)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越秀法院對越秀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及提出的量刑建議全部予以採納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認罪悔罪,並對判決結果表示認同且不上訴。

從嚴打擊涉醫暴力犯罪

越秀檢察院表示,檢察機關將全力保障廣大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營造尊醫重衛的社會風氣提供檢察保障和司法擔當。


在此,檢察官提醒:

1.理性表達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每個公民都有表達訴求主張意願的權利,但是權利的行使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挑戰公序良俗、破壞社會秩序的方式表達訴求,即使理由再充足,國家法律不會允許,人民群眾也不會答應。

2.尊醫重衛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標配。一個社會對醫務人員的尊重程度,反映這個社會文明的進步程度。檢察機關希望全社會能夠形成尊醫重衛的社會風氣,讓涉醫犯罪的悲劇不再發生。

3.嚴厲打擊是司法機關應對涉醫犯罪的必然態度。切實保護醫務人員生命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是司法機關的職責所在。無論是否在疫情期間,檢察機關均堅持對涉醫違法犯罪“零容忍”,從嚴打擊涉醫暴力犯罪。


新快報記者 何生廷 通訊員 王一平 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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