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核定征收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应的坑


关于税务核定征收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应的坑


上篇《创业者如何选择更好的税收洼地?》一文提到了核定征收的洼地政策,好多朋友对核定征收不太了解来龙去脉,税务官方的资料也很零散,今天非哥又来做全套了,爆那些核定征收的料。


一、WHAT:什么是核定征收?


我们先把目光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征管法中“核定”两字前后出现了5次,其中核心条款是: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我来翻译翻译:作为良民,我们是非常乐意纳税的,但要纳多少,税务部门总要有一定的依据对不?这个依据通常是要看我们企业的账本,所以正常的情况呢,企业做好账,然后根据账本自行报税,大一些的企业通常会主动请税务师事务所对交的税进行税审鉴证,小一些的企业,税务局会不定期抽查,抽查到的要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鉴证,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税务部门会亲自上门来查你的账,看看自行报的是不是据实申报缴纳。


再次强调一下:查账征收并不是说税务局一定会来查你的账,而是指自己根据账本数据来申报纳税税款,税务机关据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二、WHY:为什么要核定征收?


现实中,有大量的小微企业,能力有限,或者老板比较佛系,没有按复式记账法建账本(不是自己做的流水账),既然账都没有,我怎么查账征收呢?或者有账本但可能做的很乱,税务机关不相信你做的账,不相信你又没有空去查你,因为查你的成本太高了,税务局也没那么多人手呀,即使有人手,投入了1万的成本可能只补缴了5千的税收,这是亏本生意呐。


我们来看一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

关于税务核定征收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应的坑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知道,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的66.50%,个体工商户事实上几乎都为小微企业;此外“企业”中实际上也大部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小微企业。也就是说保守估计至少7成以上的企业账是整不清楚的,怎么破?


“核定征收”啊!这四个字我们就不去考究每个字背后的含义了,通俗的说就是既然税务机会无法查账征收,那就按别的方式核定呗


比如,我家大婶林志玲在我老家村口开了一间小卖铺,各位乡亲来买东西可从来都不要发票,不要发票的话,税务局也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少收入呀,那干脆,根据店面的位置、面积、人流等信息估算个数,征定我婶志玲服务部每月固定收入5万元,5万元又可以免增值税,按固定的比例交几百块钱的个税就行了——这叫定期定额的征定征收。


再比如,我表妹刘亦菲在城里注册了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服务内容是上市并购等咨询服务,服务对象是大公司。大公司的业务,甲方必然都要发票的,一但我开了发票,税务局是知道我有多少收入的,所以增值税当然很容易根据查账来征收啦。可是我表妹虽然人长得漂亮,但工作室的账做的可乱了,自己都不懂真实利润有多少,那税务局就更不懂了呀,那怎么核算个体经营所得税呢?


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所谓的”附征率”(也有叫“带征率”、“征收率”之类的,没有官方权威的定义),是按固定比率来征税,比如某地工业企业所得税按3%附征率进行征收,假设某工厂开票收入是100万(不含增值税),那按100*3%=3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一种是应税所得税率,这个会比较绕,通常会应用于个体经营所得税中。以我表妹刘亦菲的“亦菲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为例,18年收入为206万,由于客户都是大公司,都要票,所以亦菲工作室针对每一笔收入都开了票,那么税务局就知道亦菲工作室的具体收入200万了(不含增值税)。


但是税务局和亦菲表妹都不懂真实的利润有多少呀,这个时候“应税所得率”就派上用场了,居然不知道真实有多少利润,那就按一定的比例,比如10%——说明你收入的10%就是利润,即“应税所得率”来核定,得出利润是20万元,这个20万元,再按5-35%的五级累进个体经营所得的税率计算得出是55,250元的个税(按2018年税率计算),以200万为基数便是2.7625%的比例了。


三、HOW:如何核定征收?


相信各位恩客们看到上面核定征收的原理后,已经矇逼的不行了,非哥写的也差点睡着了,下面我们以具体的税种来说说如何进行核定征收。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35条中,撂下最后一句关键线索:“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基于这条法律条文,税务主管部门——国税总局必须得回应对不?于是在2008年出台了:“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在这份文件中,针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了相关的幅度标准确定:


关于税务核定征收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应的坑



当然,由于bug很多,后面又不断的打补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这些就不在话下了。


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税务总局的“办法”中应税所得率只是一个参考区间,那具体要以什么数据为标准呢?各地方会再以省或者市为单位,出台相关的具体实施。比如江西省通常是各地市自己出台当地具体的税率,而浙江省最为豪迈,2018年直接省局发文一撂句话“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其应税所得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最低限执行”。


在实务中,企业所得税由于征税对象通常是公司,所以管理会比较严格,会针对企业进行年度审核,就是说以年为单位,每年核定哪些企业在当年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比如2019年4月29日,浙江省桐乡市税务局就一口气在官网公布了3,496家企业有资格享受实行核定征收。


再来说说企业所得税可能挖的坑,供各位大老总恩客们引以为戒。我老铁在上海某区开了家公司,具体做啥我不能说,大概是给大公司做外围配套的(不是那种外围,是真正的外围!)。经营了10年,以前为了省事,税务机关给核定了企业所得税,所以他也基本不用去找成本发票,每年按开票金额的1%左右的核定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小日子过的很舒坦!


但是在2016年他扯到蛋了,由于各种原因,他作了股权变更,转让变更了一部分股份给其他人。1个月之后,接到税务电话:“新茶上市,来喝!”原来,因为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核定征收,他公司有大量的税后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值了,你不能平价转让股份啊,得按净资产来……算下来要补100多万的个人所得税。哎呀,自己挖的坑,真TMD蛋痛!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从原来11项变成了9项,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其中前4项合并为综合所得。(写这些怎么感觉在凑字数,太水了!)


经营所得目前主要包括三项收入: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我们再来按图索骥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二十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针对《个税法》,国务院在2019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其中第十五条里提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根据这条指示,我们可以在国税总局查到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对于经营所得的应税所得率区间幅度标准进行了规定:


关于税务核定征收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应的坑


与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一样,各地税务机关或以省为单位,或以市为单位,出台相关的政策,将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的区间具体化,通常许多地区都会按国税总局最低标准执行,不过也有不少地方按比较高的标准执行,相对其他地区就没有竞争优势了。


在实务中,许多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不同个体户可能会采取“征收率”,也可能采取“应税所得率”,这会有什么区别呢?其实里面隐藏了一个坑的。


我公众号的一位恩客,自由职业者,这位恩客听说成立工作室可以合理合法的节省好多税金,简单了解了工作室的注册流程和业务逻辑后,自己跑回老家县城,注册成立了工作室。


开始几个月,由于业务的季节性,还没有发生业务,可是税务忽然来电话了,让其交税,这位恩客百思不得其解,几经辗转才得知——工作室按每月10万收入(2018年每月只享受3万免税额度),并对其按3%的增值税和1.5%的个税“征收率”核定了经营所得税——问题的关键是,企业一旦给你按“征收率”核定,就会认定为不管你有没有实际收入,每个月都得按相应的金额交税。


天呐,我写到这里才焕然大悟,原来“征收率”其实本质上就是定期定额啊!!!


3、增值税及其他税种核定征收

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外,其实像增值税、印花税甚至土地增值税都是可以核定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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