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备汛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省防汛抗早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防汛备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狠抓灾前准备和临灾应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从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提升处置能力、突出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抢险队伍、加强物资储备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指导、督促职能,会同防指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应急值守、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各项制度;发挥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防汛抗洪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确保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到位。各级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职责,尽快调整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并在当地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做好防汛备汛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擅离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级防指、各有关部门要加快修订完善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类相关方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市、县防指要依据预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级有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实战模拟演练。要认真安排部署防汛备汛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责任制落实、方案预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落实、在建工程、河道防洪、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转移安置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逐一销号。要加强专群结合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军地抢险救灾机制。要抓紧开展辖区内防汛物资种类、数量的核查。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足额足量储备防汛抗洪抢险物资。要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和预警。要加强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科学分析研判,及时评估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超前防御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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