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操作!男子舉報足浴店涉黃,結果將自己送進監獄?!

騷操作!男子舉報足浴店涉黃,結果將自己送進監獄?!

大家好,

歡迎大家收看本期檢察官說法!

總有一些人,

為了不勞而獲甘願鋌而走險,

看準生意人不願惹麻煩的心態,

找店家敲詐勒索。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總有踢到鐵板時。

No.1

涉黃“封口費”要價5千

2018年,阿黃無所事事,好吃懶做,每天遊走在大街小巷。從事正當工作太辛苦,他只想一心賺快錢。

一天夜裡,他看著路邊仍在營業的沐足店和養生館,忽然,想到了一個“餿點子”……

“你店有涉黃行為,要給5000元封口費,保你平安!”這是阿黃髮出去的第N條敲詐勒索信息。

阿黃拿起火機點了根菸,優雅地躺在沙發上。自第一次得手後,他對敲詐已經駕輕就熟,他知道,這一次大魚肯定也會上鉤。

No.2

下鉤後多人中招

阿黃通過這種方式不斷給各地沐足店、養生館的負責人手機裡發送敲詐勒索短信,已經得手數次,“獲利頗豐”。雖然不少沐足店負責人都知道自己的門店是正規生意,沒有涉黃,但他們擔心遭人訛詐,惡意撥打110。如果警方接到舉報後,肯定會來店進行排查,多少會影響店裡的生意,得不償失。最終,他們選擇以小錢“打發打發”就算了。

“別動!警察!” 不過阿黃並沒有想到,這次等來的並不是大魚,而是警察蜀黍的破門而入!2018年4月,警方接獲群眾報警,有人以涉黃的理由對各類沐足店進行敲詐勒索。經過研判及追查,警方很快將阿黃抓捕歸案。

No.3

敲詐被起訴獲刑

經審訊,阿黃通過上述方式獲利數萬元,包括佛山、東莞、深圳不少沐浴店紛紛受害。2019年,南海檢察院以阿黃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阿黃構成敲詐勒索罪,獲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南檢君有話說

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如果通過違法的途徑獲取錢財,即使套路再多,但是後果還是隻有一個——因犯罪被判刑。切勿因一時貪念鋌而走險,最終使自己身陷囹圄。

此外,敲詐勒索罪是當前社會生活中發生數量較多的一類財產性犯罪。這類犯罪多利用受害人息事寧人的心理,來為自己謀取不法資金。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商家在遇到不法分子“訛錢”時,切勿私了,應選擇報警處理。

好了!

本期檢察官說法就先到這啦!

歡迎下期繼續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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