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區檢察院開展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古樹名木大樹記錄著歷史的變遷,是地方歷史文化和親情記憶的重要標誌,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貴遺產。加強古樹名木大樹保護,既是保護樹木本身,也是為後人保存下樹木所蘊含的科學、歷史、人文、經濟和觀賞價值。古樹名木大樹作為國家重要生物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同時也關係生態環境,對其進行保護無疑屬於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的範疇。

2020年2月1日,《貴州省古樹名木大樹保護條例》正式施行。2020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有關問題的批覆》,明確古樹名木屬於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規定非法移栽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古樹名木大樹的保護越來越受到重視。

南明區檢察院開展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南明區人民檢察院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監督職能,助推古樹名木大樹生態資源保護,決定從2020年3月起至11月,開展為期9個月的“守護古樹名木大樹”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確保該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該院專門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梁瓊輝為組長的專項工作組,並督促相關單位做好以下工作:加強對古木名樹大樹的認定、登記、建檔、公佈和掛牌;用好古樹名木大樹保護的專項資金,落實養護責任;依法及時處理經發現的損害古樹名木大樹正常生長及保護的問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提升市民保護古樹名木大樹的意識,弘揚植綠、愛綠、護綠的傳統;加強日常監管和對破壞古樹名木大樹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加強司法和行政執法的辦案協作,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南明區檢察院開展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自專項工作開展以來,該院走訪了區自然資源局、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生態文明建設局,通過座談、交流等方式,瞭解古樹名木大樹保護情況,併到雙龍航空港經濟區、花果園社區、永樂鄉等實地查看古樹名木大樹生長、保護、管理情況。

南明區檢察院開展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此外,市民發現身邊的古樹名木大樹存在生長不良、保護不當、非法移植、遭受破壞或毀損、死亡等情況,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南明區人民檢察院”右下角的“隨手拍”進行匿名或實名舉報。該院將對舉報線索依法保密,安排專人對舉報線索進行處理並及時回覆舉報人。對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將按照《南明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的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南明區檢察院開展檢察公益專項工作,為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下步,該院將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作用,通過訴前檢察建議、訴前圓桌會議、提起公益訴訟等多種方式,以“檢察藍”護衛“生態綠”,切實為轄區古樹名木大樹撐起“司法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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