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有温度 公开听证来把关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

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审查听证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深入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要求,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4月2日下午,红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村两委成员及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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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罗某某在一起群殴劝架过程中,被他人砍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肆级肢体残疾。司法救助申请人罗某某为治疗伤病变卖家里全部牦牛,用于医疗费用,现因罗某某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长期病重,家中三个小孩均在校读书,属于特殊困难户。收到罗某某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后,案件承办人到申请人所在地的乡、村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同时将核查情况在县委政法委员会上作了请示汇报,随即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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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申请人罗某某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审查核实情况,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发表审查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引用依据。听证员听取案情后,对案件承办人、申请人进行详细询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救助标准对照救助申请人罗某某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审查评议,一致同意对罗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113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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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放仪式

县委政法委和检察院共同为罗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3860元,希望能帮助救助申请人及时解决医疗费用和解决生活生产困难需求。被救助人罗某某对此次司法救助表示感谢,表明将合理利用这笔资金解决子女上学,本人及家人就医等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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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决定救助的内部运行模式,让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司法救助办案工作,体现了政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主动作为,勤务为民,彰显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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