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在法院辦公室性侵女法官,該當何罪!

今日,一則“某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一起保安人員性侵女法官未遂是事件的通報”瘋傳網絡。


保安在法院辦公室性侵女法官,該當何罪!

該通報用了三個排比句式,表達了強烈的震驚、憤慨和譴責“該事件發生在人員管控嚴格的疫情防控期間,發生在旁人眼中戒備森嚴的法院機關內部,發生在法官日常辦公辦案的辦公場所,行為極其惡劣,影響極其敗壞,教訓極其深刻,是典型的‘燈下黑’ ‘窩裡案’,反映出一些法院在外聘外包人員的使用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安在法院辦公室性侵女法官,該當何罪!

由於法院的工作繁多,加班已經是法院工作人員的家常便飯,而作為法院能頂半邊天的女法官、女助理、女書記員們,在工作中,她們不僅要面臨著一些行為過激的當事人帶來的人身風險,現在看來,還需要防止心懷不軌的人對其進行騷擾,侵犯。

疫情期間,女法官在加班加點的辦案,沒想到差點成為了被性侵的受害者,而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法院外聘外包的保安人員,這著實令人震驚。

本案中的這名女法官能夠鼓起勇氣面對不法分子的侵害,非常讓人欽佩。但並不是所有女性面對這樣的事件都能夠全身而退,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保護眾多女性同胞的安全,建議做到以下幾點:


保安在法院辦公室性侵女法官,該當何罪!

1.法檢部門外聘人員一定要嚴格篩選和考核;因為外聘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當下,如果不能嚴格篩選外聘人員,那麼法檢內部的安全就無法保障,特別時對於處在弱勢的女性工作者。

2.法院、檢察院的女性工作人員,到下班時間後請儘快回家。

3.如果一定要加班的話,最好能和其他同事一起加班,下班時,最好能有親屬來接。

性侵行為本質上是暴力欺壓,如果,我說的是如果女生們遇到了不幸,不要懼怕流言蜚語和他人的鼠目寸光,希望你們一定要拿出鬥爭的勇氣,就像這位勇敢女法官,站出來反擊、揭發、報警。


保安在法院辦公室性侵女法官,該當何罪!

從本案來看:

從通報內容來看,保安企圖侵犯未遂,女法官搏鬥過程中輕微受傷。

1、因本案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行為、主觀動機、侵犯過程、被害人行為表現尚不明確。

2、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是想達到侵犯被害人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為,也導致了被害人的輕微傷。但是侵犯具體是強姦還是猥褻(侮辱)尚不明確。

3、本案案發是由於被害人搏鬥、呼救,使其他人趕到救援,還是犯罪嫌疑人因反抗無法繼續侵犯行為,被害人有機會報警,目前並未得知。但通報為未遂,犯罪嫌疑人意圖強姦的可能性更大。

4、從通報傾向性來說,對保安的行為可能會認定為涉嫌強姦罪,但也存在認定為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可能。

5、從量刑上來說,若本案最終認定為強姦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存在未遂情節,法院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案最終認定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認定未遂,考慮相關情節,法院也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後,筆者提醒,廣大女性朋友不管在生活還是工作中,一定要時刻注意個人安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強姦、猥褻等性犯罪案件,發生在熟人之間,越是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險。而針對強姦犯罪,法律賦予被害人無限防衛權,可以採取一切的反抗手段,甚至殺死侵害人。為搏鬥的女法官點贊,您用勇敢保護了自己,打擊了犯罪,也祝福您不懼陰霾,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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