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氣!膠東最早國際人權事件——“楊祿奎事件”!

芝罘區森林路,這個當今煙臺地圖上找不到的地方,在1947年卻發生了一場震驚中外的“楊祿奎事件”。


提氣!膠東最早國際人權事件——“楊祿奎事件”!

事發現場

1947年5月23日,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駐煙臺辦事處(簡稱聯總)職員史魯域琪,駕駛著一輛中型吉普車在大馬路東的森林路向南飛馳,迎面而來的人力車伕楊祿奎見車速過快,急忙向馬路右側躲避,史魯域琪卻毫不減速,直接將楊祿奎連車帶人撞倒在地。

人力車的車軸被軋斷,楊祿奎的後腦部破裂,血流滿地,其狀慘不忍睹。肇事後,史魯域琪見死不救,還囂張地說,在國統區軋死一個老百姓,就像軋死一條狗,並企圖驅車逃逸,但被目擊者制止,隨後楊祿奎被送到附近的醫院搶救。最終因傷勢嚴重,醫治無效,楊祿奎於當晚11時死去。

提氣!膠東最早國際人權事件——“楊祿奎事件”!

楊祿奎遺體

楊祿奎事件消息傳開後,煙臺市民群情激奮。全市的工人、學生等各界人士紛紛組織起來,採用集會、遊行等方式進行抗議,聲討肇事者。

煙臺市市長姚仲明立即在芝罘俱樂部約見“聯總”駐煙臺代表李普爾進行交涉,並強調指出,當今的煙臺是共產黨領導的解放區而不是國統區,解放區的政府就是要為人民做主。經過反覆較量,李普爾理虧詞窮,只好表示同意我方提出的懲處肇事者、負責遇難者善後及其家屬生活費的要求。同時,設立煙臺地方法院臨時法庭,對肇事者進行公開審判,最終判處史魯域琪有期徒刑兩年。7月5日,史魯域琪在《煙臺日報》上發表了《向中國人民的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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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現場

楊祿奎事件為什麼能夠永載史冊呢?因為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與美國簽訂了《望廈條約》中,明確規定了外交豁免權,也就是說,美國國民發生訴訟事件,由美國領事館捉拿審訊,中國官員無權過問。直到今天,美國在部分駐軍國家仍享有這個特權,“楊祿奎事件”開創了中國地方法庭公開審判外國罪犯的先例,當年親歷審判和公祭的美國合眾社記者葛蘭恆在報道中說:“美國人因為撞死一箇中國苦力而被判刑並公開道歉,這在中國許多個世紀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楊祿奎事件的正義審判也向世人昭示:中國地方法庭可以公開審判外國罪犯,解放區是人民的天下,共產黨有能力維護人民的權利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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