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阜陽一河道多出100多萬尾魚苗!跟這個案件有關~

不知大家還記不記得

本網去年曾報道的

阜陽市首例

破壞漁業資源類公益訴訟案件

昨天(4月1日)上午

隨著100餘萬尾魚苗被投放至

茨淮新河周棚段

該案也宣告圓滿

在阜陽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

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潁泉區檢察院等單位和群眾的共同參與下

包括檢察機關通過

民事公益訴訟要求

100多萬尾魚苗被投放至

茨淮新河周棚段清澈的河水中


昨天,阜陽一河道多出100多萬尾魚苗!跟這個案件有關~

這也標誌著

全市首例漁業資源保護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歷經調查、訴訟

判決、執行圓滿

案件回顧

2019年5月19日夜,張某某等三人在明知電捕魚違法的情況下,使用塑料船、電瓶、捕魚器等工具在潁泉海亮上府東老泉河流域電魚。

次日凌晨被潁泉區公安分局巡防隊現場查獲。潁泉區農業農村局作出行政處罰後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同年10月8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張某某等三人賠償漁業資源損失補償費合計23100元。

全市首例!深夜,阜陽3男子老泉河電魚,這下攤上事了…(點擊藍字查看阜陽公眾網此前報道)

同年12月17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求。

為實現公益保護目的,恢復受損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市、區兩級檢察院積極和法院、漁政部門溝通協調後,決定將執行款用於一年一度的春季增殖放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可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漁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朋友,如果您發現有類似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行為,請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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