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還記不記得
本網去年曾報道的
阜陽市首例
破壞漁業資源類公益訴訟案件
昨天(4月1日)上午
隨著100餘萬尾魚苗被投放至
茨淮新河周棚段
該案也宣告圓滿
在阜陽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
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潁泉區檢察院等單位和群眾的共同參與下
包括檢察機關通過
民事公益訴訟要求
100多萬尾魚苗被投放至
茨淮新河周棚段清澈的河水中
這也標誌著
全市首例漁業資源保護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歷經調查、訴訟
判決、執行圓滿
案件回顧
2019年5月19日夜,張某某等三人在明知電捕魚違法的情況下,使用塑料船、電瓶、捕魚器等工具在潁泉海亮上府東老泉河流域電魚。
次日凌晨被潁泉區公安分局巡防隊現場查獲。潁泉區農業農村局作出行政處罰後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同年10月8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張某某等三人賠償漁業資源損失補償費合計23100元。
全市首例!深夜,阜陽3男子老泉河電魚,這下攤上事了…(點擊藍字查看阜陽公眾網此前報道)
同年12月17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求。
為實現公益保護目的,恢復受損漁業資源和水生態環境,市、區兩級檢察院積極和法院、漁政部門溝通協調後,決定將執行款用於一年一度的春季增殖放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可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漁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朋友,如果您發現有類似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行為,請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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