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購買魚苗投放河中 修復生態

本報訊 3月17日,在新邵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漁政執法人員的監督下,非法捕撈者劉某、孫某將15萬尾魚苗悉數放入資江河中,現場群眾紛紛表示贊同和支持。

3月15日晚,劉某、孫某在新邵資江二橋附近河段使用電魚機進行捕撈,新邵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漁政執法人員當場發現並制止了劉某、孫某的非法行為,扣押了其捕魚工具及漁獲物。在執法人員向劉某、孫某釋法明理後,劉某、孫某懊悔並認可接受以購置魚苗放生的方式作為生態修復措施,彌補電魚行為對水產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近年來,由於該縣筱溪電站庫區和曬穀灘電站庫區的修建,資江河水位上升,水生資源更為豐富,魚類品種及產量明顯增多,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事件頻發。為更好地保護水生生物資源,新邵縣規定兩庫區為禁漁區,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漁期。

今年以來,該中心共出動漁政執法人員現場處理違法行為10次,訓誡教育違法人員30多人,行政處罰2人,清理違規漁具70餘具,責令修復生態放流草魚、鱅魚、鰱魚、鯉魚、鯽魚等品種15萬尾,對非法捕撈行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