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上週末,

吉安縣有21個人“栽”了。

他們“栽”在什麼事情上了呢?

相信大家瞭解到原因後,

一定會表示:

請 加 大 力 度 !

3月20、21日,吉安縣交警大隊組織全體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整治統一行動,形成了“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行動中,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嚴格執法程序,在重點路段充分發揮執法記錄儀、酒精檢測儀的作用,對過往車輛及駕駛人進行逐一檢查與測試,嚴厲查處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各類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有違法行為的駕駛員依法嚴罰、嚴處。

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在那兩天裡,縣交警大隊共出動警力120餘人次、警車8輛次,查處酒駕21起。據悉,吉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上級統一部署,並結合正在開展春季交通違法大整治工作,堅持日常管理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大力強化酒駕、醉駕整治的力度、廣度和深度,將查緝酒駕工作常態化,形成對酒駕嚴管、嚴治、嚴罰的“無縫整治”機制。

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看到這些人就這樣“栽”了後,

你是否也感覺到了大快人心呢?

我們此前頻繁報道過

各種關於酒駕醉駕的新聞,

相信大家也能在各種場合,

高強度看到相關宣傳。

可是總有人不老實,

非要以身試法鋌而走險,

這不,就“栽”上頭了吧!

來看看將因此付出多少代價!

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就算看過了這些觸目驚心的後果,

相信總是還會有人不聽使喚不聽勸,

總覺得有些酒、有些車,

也是能喝完開上路的。

所以交警叔叔還為大家整理了

一些關於酒駕的認識誤區,

建議學習!


酒駕誤區1


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

實際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酒後駕駛摩托車肯定屬於酒駕,同樣要收到相應處罰。


酒駕誤區2


酒量大,喝點酒開車沒問題

酒駕的認定標準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是否構成酒駕是依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酒量大的人飲酒後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


酒駕誤區3


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併發生移動,喝酒後的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當中。也就是說,只要你的車動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駕。


酒駕誤區4


飲酒駕駛,不上馬路就沒事

在小區等地點飲酒駕駛,如果經過測驗調查後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酒駕誤區5


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用喝水、抽菸、吃口香糖等方式讓口腔裡的酒精含量下降的做法沒用。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裡的。


酒駕誤區6


服用醒酒藥就能減少酒精含量

雖然服用醒酒藥可以減少酒精對肝臟的損害,但並不能分解酒精、減少酒精含量。


酒駕誤區7


食用保健品、食品等引起的體內酒精超標不算酒駕

不論人體是否以飲酒形式攝入酒精,只要影響駕駛安全產生危險,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犯罪。所以,用補品、藥品、保健液等引起的體內酒精超標也算危險駕駛犯罪。


酒駕誤區8


網購測試儀自查靠譜

網購測試儀器並不靠譜!酒精測試儀只是初步檢測,認定酒駕還要抽血檢測血液酒精含量。


還是那句話: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大夥都是健健康康的正常人,

都受過九年義務教育,

相信做到這些應該很簡單吧!

如果這都做不到,

回爐重造!


供稿:小瑤

審核:張黎強

監製:周金平

上週末,吉安縣20多號人“栽”在這件事上

主辦:吉安縣融媒體中心

主管:吉安縣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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