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局中局:我狠起来连自己都敢做空?

昨晚整个资本市场被瑞幸咖啡的大雷炸得外酥里嫩,浑水做空的奇迹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自己跑出来自曝财务造假的,史上瑞幸是第一人。

  • 今年1月31号,浑水收到了一份长达89页的匿名报告,揭露了瑞幸财务造假和销售虚增问题,同时还对瑞幸的商业模式产生了质疑。
  • 浑水认为这篇报告内容可信,紧接着第二天2月1日就在Twitter上公布出来了,并声称已经做空瑞幸。
  • 2月3日瑞幸公开否认报告内容,说不属实,但是也没给出辩护证据。不过董事会却成立了一个调查小组来查这事。
  • 4月2日调查小组自曝,承认了销售虚增的事实,股价大跌76%。

浑水是在中国非常出名的美国做空机构,因为专抓中概股而出名。专业度和整体实力没法比,一抓一个准,之前做空过的好未来、辉山乳业、分众传媒等等多达十几家。

但是之前全部都是浑水自己去做调研写报告,而这次竟然是一封匿名报告主动呈上去,而且报告十分专业,不仅证据确凿,逻辑清晰,还有理有据的论述了对瑞幸的巨大质疑。

我以为只有浑水这样的公司能写出这样的报告,没想到别人也能。而且还匿名送给浑水,显然是想借浑水的名气来做空瑞幸。

那我就不禁要猜想了,这报告到底是谁写的?

据报告里面透露,这项调查派了92个全职和1418个兼职调查人员,对瑞幸全国范围内的门店进行了11260个小时的视频监控,还实拍了25830张消费小票,还混迹到店长群里观察订单号的打乱机制(为了防止外部观察真实的销售数量)。

这一系列操作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机构行为。如果不是浑水,那我只能认为中国也已经有具备浑水般调研能力的机构了,我仿佛看到了中国投资者的春天。

现在猜想,无利不起早,如此大费周章举报瑞幸的除了竞争对手,就只有内斗势力了。竞争对手貌似只有星巴克,我凭直觉觉得不太可能。

那最有可能的就是内斗了。但是我没有内幕消息,猜不出来剧情。我只知道瑞幸是“神州系”的,上市之前的融资都是神州系内部在左手倒右手,倒到上市才套现了一部分。而神州系的背后大佬是联想,联想通过神州租车和滴滴,基本控制了国内的互联网出行大部分市场份额。


再来说这个自曝本身。被指控了之后,瑞幸先是在2月3号公开否认了,但是经过调查之后,4月2号竟然又全盘承认了。

按理来说,如果公司官方否认了造假,但最后还是承认了,那这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投资者权益受损,公司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从1月31号到4月2号,只要你在这段时间买了瑞幸股票,也可以要求索赔。

美国对上市公司欺诈和财务造假的处罚及其严格,相关个人和公司要处罚500和2500万美元,而且相关人员还要追究刑事责任,10到25年监禁是平均水平。

而且,负责审计它的机构如果也跟着隐瞒实情,更是要大罚特罚。当年轰动一时的“安然事件”,给它做审计的五大会计所之一的安达信,就因为这个直接破产,从此变成四大。

估计这次给瑞幸审计的安永不愿意趟这浑水,等到财报季的时候早晚也要捅出来。

所以没办法,公司只能自曝认罪,并且把锅甩给了COO,也就是瑞幸的首席运营官刘剑,说这一切都是他做的,把其他人都撇清。

那我觉得,董事会成立这个调查组,不是用来调查真相的,而是用来设计甩锅计划的。计划好了之后赶在审计季之前爆出来,因为反正也躲不过审计。

你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一个COO怎么可能有这么大权限来私自一人运筹帷幄这么大的财务造假?

整件事还有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那就是在自曝三天前,也就是美国时间3月31日,在瑞幸美股期权市场上有额度巨大的看空期权买单。也就是有人提前做空了瑞幸

我专门找了最近的主力合约(4月17号和5月15号),因为只有主力合约能有这么大的承接能力,然后找所有行权价的未平仓合约数哪个最大,发现在5月15号的行权价15的合约上面有巨额成交量:

瑞幸局中局:我狠起来连自己都敢做空?

于是我又看了一下这个合约的历史成交量,发现在3月31日那一天竟然成交了2万多手看空期权合约。

要知道那天瑞幸股价还在27块左右,在股价27的时候买15行权价的看跌期权,你怎么这么肯定价格会下跌到15以下?

买下这些合约需要大概140万美元。有谁会斥巨资买入这么远的虚值期权?

这140万美元的看跌期权,在4月2日一夜之间翻了15倍,变成2100万美元。

这么多钱,付多少罚金都够了吧?中美各付一份也没问题。

不过这哥们赚了钱也得平仓,昨天我看盘面上已经卖了一部分,凌晨1点左右,3000多张合约已经出手了(前几天买入也是凌晨1点左右,基本可以确定是同一个人)。

2万多张合约现在未平仓的还剩下1.7万左右,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几天应该还能看到大手数合约平仓,感兴趣的可以去围观一下。

我不知道这个空单是不是瑞幸自己搞的,也有可能是知道自曝消息的人的个人行为,但肯定是内幕交易没跑了。

当然,这种内幕交易,在美国也是重罪,如果发现,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要再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坐牢。

不过,这一切罪行都还无法定罪,只要不能证明其他高管和董事知情,他们就可以无罪。最后瑞幸公司面临集体诉讼和美国监管的处罚,公司退市,变卖资产等等,但是无法追究到个人。

而且这些董监高们都不在美国,也没有资产在美国,中美之间也没有引渡条款,美国就算真的查到证据也没法执行。

你说,怎么可以这样让他们逍遥法外!

可怜的中国投资者,在国内被乐视坑,在国外被中概坑。被乐视坑了之后人家跑去美国了,被中概股坑了之后人家躲在中国了,这两边抓不着人,和着就在中间欺负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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