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午喝的酒沒關係吧?”僥倖心理要不得 嚴查酒駕零容忍

2020年3月31日下午晚高峰,漢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二中隊運達十字的執勤民輔警像往常一樣在路口執勤,一輛紅色踏板摩托車從非機動車道快速騎行到路口等待紅綠燈,執勤民警見狀上前指揮摩托車靠邊停放,並告知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配合例行檢查。就在執勤交警通過對講機核實該駕駛員身份信息時,突然一股酒氣撲面而來,細心的民警立即詢問駕駛員是否喝過酒?駕駛員解釋說自己中午因為幹活太累喝了一點藥酒,喝了酒還睡了一覺,感覺很清醒,不影響騎車。執勤交警在瞭解情況後一邊核查該駕駛員的身份信息安撫他的情緒,一邊通知中隊機動巡查組的民警到崗將該駕駛員帶回中隊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該摩托車駕駛員王某(男,43歲),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2.6㎎/100ml,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王某一再表示自己是中午喝的酒,為啥還會酒駕?經過執勤民警依法詳細解釋後,王某終於意識到自己酒後駕車的危害,並表示甘願受罰以後絕不再犯。隨後,執勤民警依法暫扣車輛,並通知王某按期到交警隊接受處理。

“我中午喝的酒沒關係吧?”僥倖心理要不得 嚴查酒駕零容忍

交警提示

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取決於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一般情況下,人飲酒後隨著時間推移,酒精在人體內會逐漸被吸收、分解,血液酒精含量也會逐漸降低。所以,飲酒後至少間隔24小時再駕駛車輛,切勿心存僥倖,忽視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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