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午喝的酒没关系吧?”侥幸心理要不得 严查酒驾零容忍

2020年3月31日下午晚高峰,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运达十字的执勤民辅警像往常一样在路口执勤,一辆红色踏板摩托车从非机动车道快速骑行到路口等待红绿灯,执勤民警见状上前指挥摩托车靠边停放,并告知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配合例行检查。就在执勤交警通过对讲机核实该驾驶员身份信息时,突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细心的民警立即询问驾驶员是否喝过酒?驾驶员解释说自己中午因为干活太累喝了一点药酒,喝了酒还睡了一觉,感觉很清醒,不影响骑车。执勤交警在了解情况后一边核查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安抚他的情绪,一边通知中队机动巡查组的民警到岗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摩托车驾驶员王某(男,43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2.6㎎/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一再表示自己是中午喝的酒,为啥还会酒驾?经过执勤民警依法详细解释后,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危害,并表示甘愿受罚以后绝不再犯。随后,执勤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通知王某按期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我中午喝的酒没关系吧?”侥幸心理要不得 严查酒驾零容忍

交警提示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人饮酒后随着时间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被吸收、分解,血液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所以,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切勿心存侥幸,忽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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