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佈主城區2020年土地供應計劃 新增建設用地約4318畝

加強和改善土地宏觀調控,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土地供應的前瞻性、科學性、針對性與合理性,充分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導向作用,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結合本市主城區2020年土地市場供需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20年市主城區土地供應總量370.85695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287.86372公頃,鼓勵和引導利用存量用地82.99323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在2020年土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3.4409公頃;住宅用地173.11469公頃,其中:棚戶區改造用地32.23662公頃,商品房用地140.87807公頃;工礦倉儲用地82.38163公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71.6688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0.2509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佈局

加快城鄉統籌發展,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房地產開發用地多分佈於西部體育新城、東北部深圳園區和城鄉結合部;工業用地以引領產業項目進園區為主,重點保障進入高新區、保定工業園區、保定經濟開發區和深保園區工業項目和生產性服務項目的用地供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以新建重點區域為主,多為教育、公用設施、醫療衛生等保障社會民生項目;交通運輸用地主要為加快連接雄安新區、清苑、滿城、徐水三區的道路工程,推動聯動發展。

二、政策導向

(一)優化空間佈局。堅持以規劃為龍頭,引領主城區與新三區一體化發展,繼續推進主城區東拓、西擴、南聯、北延,加快大保定建設,優化城市用地佈局。落實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城區空間發展意圖。保障高鐵板塊、體育新城、深圳園區等片區建設用地需求,加快重點區域開發建設,增強城市的經濟輻射吸引作用,促進保定加快融入京津冀城市網絡與產業結構,帶動保定市社會經濟的發展。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提供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的合理空間,保證商服用地的適度供應規模;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合理確定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時序,支持居民的合理性住房需求,支持棚戶區改造,提高居民居住質量;繼續保障改善民生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供應,重點支持教育、醫療衛生、公用設施等項目,提升城市承載能力和綜合服務水平;優先保證具有高效、高輻射力的優勢產業的用地供應,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

(三)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科學研判主城區建設用地需求,合理確定年度土地供應總量。紮實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狠抓存量盤活,提高存量土地承載能力。對於存量用地挖掘利用的建設項目優先安排供地;對於提高集約用地水平的項目優先安排供地;對於節約用地有示範典型意義的項目優先安排供地,全面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增強政府保障住房和調控市場的能力,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積極探索實施有競爭性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靈活運用不同的供應方式,探索開發區工業用地彈性年限出讓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優化土地儲備管理,加強政府對土地供應的宏觀調控能力。堅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對待用地主體,不斷深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落實供應計劃的公佈機制,明確土地供應規模、結構,穩定市場預期。土地供應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向社會公佈。

(二)加強計劃實施過程的溝通和協調,進一步完善市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實施計劃的聯動機制。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審批效率,共同研究解決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計劃的實施。

(三)加強計劃的動態跟蹤管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門及時總結計劃執行情況,對因特殊原因影響供應計劃實施的,應及時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計劃調整工作。

四、本計劃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保定市公佈主城區2020年土地供應計劃 新增建設用地約4318畝

保定市公佈主城區2020年土地供應計劃 新增建設用地約4318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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