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检察长“云开庭”支持公诉

本报讯 3月26日上午,中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林作为第一公诉人,通过“云出庭”的形式,对何某某帮助毁灭证据案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何某某在怀化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无接触”参加庭审。

本次开庭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庭审终端分别连接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实现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隔空对话”,庭审画面最多支持6个画面同时在线,主画面可随时切换到当前发言人。

庭审过程中,李德林检察长作为公诉人,通过互联网当庭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何某某进行法庭教育。在公诉人的有力指控和教育转化下,被告人何某某认罪认罚、积极悔罪。整个庭审用时约半小时,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推进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网上诉讼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远程庭审,确保工作不断、质效不降,为实现防疫与办案“两手都抓、两手都硬”打下坚实基础。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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