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下半旗”知識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發佈公告, 決定2020年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

你不知道的“下半旗”知識


下半旗的源起

下半旗為當今世界上通行的一種誌哀方式。當某個國家的重要領導人物逝世後,以下半旗表示哀悼。這種做法最早見於1612年。一天,英國船“哈茲·伊斯”號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時,船長不幸逝世。船員們為了表示對已故船長的敬意,將桅杆旗幟下降到離旗杆的頂端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當船隻駛進泰晤士河時,人們見它的桅杆上下著半旗,不知何意。一打聽,原來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長。到17世紀下半葉,這種誌哀方式流傳到大陸上,遂為各國所採用。從中不難看出,下半旗這一致哀方式自古有之,至今已有近400年的歷史。

“誌哀”還是“致哀”?

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誌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致哀”要莊重,比如:下半旗誌哀。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誌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為誰下半旗?

截至目前,天安門廣場的國旗下半旗50次以上,其中30餘次係為中國國家領導人下半旗,17次為外國政治人物下半旗,1次為南聯盟使館被炸事件遇難記者,另外3次則是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國哀悼日。

由此可以看出,下半旗不再由國家領導人專享,開始越來越向國家公民傾斜。這顯示出黨和國家對公民的生命權越來越重視。

如何下半旗?

下半旗,並不是將國旗降至旗杆的一半處或旗面的一半,也不是直接把國旗升至旗杆的一半處。那麼,如何下半旗呢?

《國旗法》規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

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白衣執甲,時代英雄,你們永遠是我們心中的英雄;遇難公民,國家同胞,你們是我們永遠懷念的被疫魔奪去生命的同胞。全國各地和駐外使領館為你們下半旗誌哀,2020庚子之年的清明節因此有了特殊的意義。(根據有關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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