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悼念逝者、寄託哀思、緬懷先烈的傳統節日。

2020年4月4日清明節,我國將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為此次抗擊新型肺炎犧牲的烈士和逝去同胞表達深切的哀悼。

今年的清明,註定是沉重而深刻的。

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公告截圖

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我國《國旗法》對國旗下半旗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國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依照本條第一款(三)、(四)項和第二款的規定下半旗,由國務院決定。依照本條規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定。

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圖片源自網絡

歲月靜好,是因有人負重前行。在此沉痛的時刻,我謹代表四川百拓律師事務所,對所有依然奮戰在一線的醫護人員和公務人員表示深切的慰問,對在此次抗疫鬥爭中犧牲的同胞表示深切的緬懷。

清明時節,緬懷烈士

成都律師事務所,成都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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