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玩家”该如何进入角色?

“新玩家”,应当先进入角色,还是先了解游戏规则?


随着针对这场2020开年疫情的管控逐步解禁,复工潮汹涌来袭。从两周前开始,各地法院通知开庭的电话接连而至,年前年后积压的案件一时间排满了日历表,连周末也不能休歇。连着两周出差9天,常常是白天开庭,直到晚上才能喘口气,连夜准备接下来庭审案件的材料。在这样的工作强度下,希望每次庭审都能够顺利地进行有理有据的辩论,自不待言。

上周,代理诉讼的一桩民事案件,因事实复杂不易查明,截至目前一审已经过三次庭审,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矛盾尖锐,言语也非常激烈,对方当事人于三次庭审中出言不逊,庭后又对我方当事人和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纵然可以说,因个人处事方式不同,对于其过激行为应予理解。但是,既然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就应当遵守庭审秩序,好比新玩家进入游戏,理应了解游戏规则并自觉遵守。


分享一则《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26日第7版案例:陆某某诉曹某某等人赡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庭审过程中,曹某某强行打断其他当事人发言,并威胁、辱骂其他当事人,法官立即对曹某某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其予以当庭训诫。但是曹某某对法庭训诫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在法庭辩论阶段时,将自己手中的起诉状卷成纸筒殴打其他当事人,影响了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严重扰乱了法庭审理秩序。

[法院认为]

曹某某在庭审过程中,擅自强行打断其他当事人发言,并威胁、辱骂、殴打其他当事人,严重了扰乱庭审秩序,其行为违反了法庭规则,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法院裁定:曹某某因扰乱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诉讼,依法拘留十五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该情形中较为常见的是: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以作出对他人人身、名誉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利的行为进行胁迫。这里的诉讼参与人包括正在法庭上的当事人、代理律师等。

因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时难以控制,以哄闹法庭,频频打断对方代理律师发问,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言语威胁、人格侮辱的方式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三种情形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是增加了殴打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二是增加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三是增加了毁坏法庭设施,抢夺诉讼文书、证据等行为。构成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也是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相衔接的规定。可以理解的是,庭审的过程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尽一切努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但是,至少应当对法庭保持应有的尊重,在事实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有效辩论,才能更好的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如在一场游戏中,无论玩家是什么角色,处于什么段位,只有读懂游戏规则,遵守游戏秩序,才能更好的角逐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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