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男子恋爱时送女友一辆汽车,分手后想讨回被拒,将女友告到法院

河北沧州市孟村的张某为尽快结婚,恋爱期间送给女友一辆汽车,现在两人分手了,张某想讨回汽车,女方却拒绝了。没办法,张某只得把前女友告到法院。

2018年11月,张某与李某做生意时相识,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为了能尽快与李某结婚,张某送给她一辆价值8万余元的汽车,并将车辆登记在李某父亲的名下。今年1月,受疫情影响,张某和李某推迟了婚期。后来,因为琐事两人发生矛盾,最终分手。

办案法官张毅表示,张某送李某轿车时双方处于恋爱期间,其赠与行为与双方系恋人的身份关系密不可分,故张某的赠与行为,显然有别于合同法所规定的一般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赠与合同,因此不应适用合同法。

考虑到张某与李某。间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张毅想促成两人复合,但是没有成功。随后,张毅开始了与张某和李某的电话调解“拉锯战”。

经过近百次的电话沟通和调解,3月25日,张某与李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返还张某轿车,张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朱丽娟 通讯员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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