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付款方式


疫情下的付款方式

最近有一個網友私信問我,我公司目前和客戶付款方式採用的是哪一種,在這裡我簡要的回答一下:

1:我還是採用的30%預付款,發貨前付20%,尾款見提單copy件一週內。

這個是我公司目前大部分客戶採用的一種付款方式。

當然,如果你的客戶能在發貨前100%付清,那就太好了,如果你有這樣的客戶,值得你好好寵愛他!

但是大部分客戶都不答應這種方式的,該如何處理呢?

作為供貨商,我們不能一點風險不承擔,全部將風險轉嫁給客戶。假以十日,情況大有好轉,客戶想到你之前的堅持,狠心,不講情面,會不會拒絕再次和你合作呢?我想有這個幾率。所以即便做個50%貨前,50%見提單付款,也未嘗不可,50%足以夠你應付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後果了,諸如貨物到港了,客人不要了,客人不提貨等等。我最怕槓精了,你做外貿時間內,客人拒絕不要貨物的有幾次?我17年也就遇到過一次而已!即便發生了這種現象,以下方法可以應對:

a: 貨值低,就放棄掉吧,如果退運,相當於進口,滯港費,倉儲費,運輸費,到了國內的關稅,貨代費用,想想吧。

b:交易金額大,讓客戶出一個放棄貨物的文件,安排貨物到國內的保稅區,等待新的客戶有了新的訂單,再次安排出運,國內的倉庫費用比較便宜,但是運回來的成本和費用,還是要支付的,但是有了50%在手上,應該有結餘的。

c: 在目的港國家便宜銷售掉。通常我們外貿同行,在某一個國家,經常聯繫報價的,詢價的客人不止一個。我上次遇到的一個情況就是埃及的客人放棄貨物,幸運的是在埃及,我們長期合作的有兩家,最後低價轉賣給另外一家。

2:D/A.D/P,即便是不可撤銷L/C,也建議暫時放一放,儘管相對安全!我公司現在都不採納了,有斯里蘭卡的客戶一定要採用這種方式,我也要他儘可能的50%預付款,L/C 50% 不可撤銷信用證!

付款方式是溝通來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如果實在不行,我通常做法,放棄掉利潤2%,甚至5%(如何合同金額大一些的)來換取一個更安全的付款方式!下面就是一個我放棄了2%利潤,換取一個90%的發貨前的合同,金額儘管有9000多刀!客戶在利潤面前,往往會從了咱的意願,試試吧。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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