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魚、牛蛙現在能吃嗎?中山進一步明確禁食野生動物範圍

4月3日,記者獲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於4月2日印發通告,明確全市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同時,明確了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以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均可食用,包括飼養(養殖)的中華鱉、烏龜、鱷龜、牛蛙、美國青蛙等。

通告要求,如國家、省制定或調整有關禁止野生動物交易、食用的管理規定,或發佈、調整相關目錄、名錄的,依照相應規定進行調整。

全市禁止交易、食用以下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2、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3、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交易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可食用動物及水產新品:

1、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如:雞、鴨、鵝、豬、牛、 羊、驢、兔、鹿、肉鴿、鵪鶉、鷓鴣等適用畜牧法管理的家畜家禽;

2、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如:中華鱉、烏龜、鱷龜、牛蛙、美國青蛙等按照水生動物管理的兩棲爬行動物,不列入禁止交易、食用範圍,可飼養(養殖)食用。

◆中山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中心

◆文+/記者 徐世球 通訊員 鍾世堅

◆圖/網圖

◆二審:藍運良

◆三審:魏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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