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交通銀行”無法辦理分期不予告知 導致再次借款逾期

本文信息來自21CN聚投訴網友投訴

在線投訴:疫情期間,在交通銀行APP上進行操作,因為知曉賬單無法足額度還款,所以申請分期還款。可是該行並不允許辦理分期業務,一定要最低還款13000多元。自己又無法還款那麼多,又無法辦理分期業務,最終導致本人信用逾期。

疫情期間“交通銀行”無法辦理分期不予告知 導致再次借款逾期



2020年4月5日,又撥打人工客服電話進行分期,交行客服工作人員又告知不能分期。可是,在19年12月份和20年1月份左右的時間,拼命打電話讓我辦理分期,現在我想分期又說我19年7月份有逾期記錄,不讓我辦,這不是自相矛盾麼!


因為銀行本身的問題導致了我的信用逾期,並且上了中央徵信,這樣合理麼!合法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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