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得不知的投保“秘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自己及家人购买保险已成为大众的日常习惯性消费,但多数人会因投保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走入盲目投保的误区,下面作者结合司法实务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投保相关的法律风险作如下法律分析及建议。


诚实告知义务

【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2018年初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人身保险,承保时保险人未向王某告知人身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双方因保险人是否将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发生争议涉诉。案件争议焦点是保险合同中对“严重心肌”的释义的字体没有加粗加黑,只对“免责条款”加黑,是否属于保险人尽到告知义务。法院观点认为只对“免责条款”加黑而未针对“严重心肌”进行明确释义,属于保险人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一、二审法院判决均认定保险合同中未明确加粗加黑的“严重心肌”“免责性”限制条款对被保险人王某并不免责,相关保险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你不得不知的投保“秘籍”

保险的四大黄金原则分别为: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这些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其中“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应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常见的失信行为有: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故意隐瞒自身或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如良性恶性肿瘤、糖尿病、冠心病、过去1年内因疾病手术病史、白血病等)情况;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免责条款(如车险常见的免责条款为酒驾吸毒、吊销驾驶证或特殊车辆驾驶从业资格证等)的情况;前述失信行为均可能导致后期双方产生争议。

法律建议:诚信是当事人双向选择的结果,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任何一方不诚信,必定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都应该秉着最大诚信原则,相互告知的义务。所谓的“保险两年抗辩期”,是指“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法》第十六条)。但“两年不可抗辩”不等于拿到保险人的“免死金牌”,如因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真实信息导致保险人被误导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避免过于自信导致的巨额赔付风险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2018年11月份,在东莞某路段,一辆五菱在行使途中,由于路边一侧有停车,路面没有中间车道分界线,撞上一辆东莞牌照的劳斯莱斯后,肇事者面临赔偿劳斯莱斯车主维修费的巨额开支,该起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可见,投保人将为自己的过于自信付出沉痛代价。


你不得不知的投保“秘籍”

前述案例中,涉及到两个保险专有概念:即“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两者区别:“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是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两者联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公司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建议:社会上常常出现小车撞豪车的情况,甚至造成对方伤残、死亡的情况,动不动理赔的金额就要几十上百万,这个问题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投保人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或者只投保交强险,未考虑相关风险因素,这种侥幸心理实不可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上述案件中,当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为50万时,保险价值就低于实际损失金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按保险金额赔偿,肇事者将承担不足额的连带侵权责任。


知己知彼 谙熟条款

【全保≠全赔】:2018年1月初,王先生向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全保”,2018年9月16日遭遇强台风“山竹”袭击,王先生的车驾驶至低洼积水处,当王先生再次启动车辆时,突然发动机损坏,王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遭到拒赔。


你不得不知的投保“秘籍”

投保人一般不了解每个险种对应的保险责任,对某些险种存在混淆。如:大家经常购买的是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等。而常见的车辆涉水造成发动机损失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单纯车辆静止水浸,发动机内部没进水,只要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时可以赔偿;第二种,是行驶中水浸,如只单纯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除非发动机涉水险的附加险。如果在水浸之后,二次启动汽车,造成发动机进水,这种情况下,即使投保了附加险,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法律建议:全保≠全赔,投保人在投保时,应该熟悉保险的相关条款,做到心中有数,认真选择保险公司,不能一味的听从保险公司业务介绍;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购买,无论是人身保险,还是财产保险都要思考好具体情况,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免得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明确自身投保需求,诚信投保,理性理赔,才能更好地实现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目的,健康平安地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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